电动车续航里程虚标 消保委依法调解促成退车
电动车续航里程虚标 消保委依法调解促成退车
视觉中国供图
案情简介
陈女士于1月18日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轿车,随车信息清单标明充电完成后续航里程为401公里。然而,在实际使用中,新车首次续航仅约200公里,使用随车充电器整晚充电后电量也仅有44%。销售人员建议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但即便如此,经过多次试验,车辆充电完成后续航里程始终无法达到200公里。
2月2日,陈女士向4S店提出退车请求,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陈女士向淮安市经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调查确认,陈女士反映的销售宣传与实际不符情况属实。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正式约谈4S店负责人,并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说明。约谈后,4S店高度重视,积极与厂家沟通。最终,在消保委的组织下,双方达成退车处理意见。
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消费者投诉的该款电动汽车随车信息清单及销售员都承诺一次充电续航里程约400公里,而实际仅为200公里左右,相差甚远,存在明显夸大事实情形。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和汽车4S店因质量或服务频发纠纷,投诉占比较高,但能够退车处理的案例微乎其微。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应要求商家书面注明续航达成率承诺,留存充电记录、里程数据等关键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律师提醒
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朱其先律师表示,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频发,本案为同类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他建议:
对消费者而言,需保留证据,及时维权。首先要固定宣传承诺资料,比如购车时留存4S店宣传手册、销售人员承诺(如聊天记录、录音等),明确续航性能参数的书面约定。其次是记录实际使用情况,对续航里程、充电效率,通过视频等方式保存客观证据,避免发生争议时“空口无凭”。第三要善用维权渠道。
对4S店而言,须诚信经营,严守销售底线。首先应杜绝虚假宣传,车辆性能参数(如:续航里程)应以国家标准测试条件为准,不得夸大宣传等误导消费者。根据《广告法》第28条,虚假宣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其次是完善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质量问题应积极检测、及时解决。若确属产品缺陷,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积极主动与厂家沟通,向消费者履行退换义务,避免纠纷升级。
朱其先还建议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行业监督,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行业标准化;通过案例宣传提升消费者证据意识,同时引导商家树立“诚信优于短期利益”的经营理念,从而实现“绿色出行”与“放心消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