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解读西周“六礼三书”婚姻制度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解读西周“六礼三书”婚姻制度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常被误解为歌颂自由爱情。实际上,这句话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与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密切相关。本文将为您揭示这段历史的真相。
书院问答随记: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正解
问:老师,《诗经》第一首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歌颂自由爱情吗?
答:这种理解,有点肤浅。《诗经》是孔子删订的,《诗经》产生于周朝。孔子最推崇的是周朝的礼乐教化,孔子怎么会推崇现代的自由爱情观呢?
《论语》中有言: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所以,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讲的是周朝礼乐文明中的婚礼制度。
下面再详细介绍:
西周“六礼三书”的婚配礼制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雏形发源于西周,西周立国后,首次将礼仪引入婚姻家庭体系,建立了一系列婚姻制度、程序和规范。西周看重家庭和婚姻在社会中的地位,看重家庭主权人、长幼尊卑的秩序,认为家庭就是一个缩小的国家。
西周的婚姻家庭在遵循上述准则的同时,还十分讲究婚配的形式和程序。婚配在走完其格定的程序,才算是合法的婚姻,否则将被家庭和社会所不容。周朝初期,周公就把婚姻纳入礼制轨道,用礼仪来规范夏商时比较混乱的订婚、结婚、离婚、丧葬等,在中国婚姻史上首次制定了清晰而有序的婚配流程。
《礼记·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是两个姓氏、双方家庭形成的新的经济政治联合体,婚后既要传宗接代,又要光大
家风,祭天祀祖。家庭的和谐代表着社会的稳定。所以必须慎重、庄重、隆重。其具体表现就是“六礼三书”。
西周完成婚姻的“六礼”
(一)、鸿雁纳采礼
纳采,即议婚时男方向女家送求婚礼物。《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鴈。” 贾公彦疏:“纳采,言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在周代,男儿 20 岁及冠、女子 15 岁及笄,男女已是成年人,父母可以通过媒人为儿女商议婚配。
纳彩是婚配的第一个环节。先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到女方提亲,若女家同意,男方
需备礼物上门求婚。男方要送大约三十种有吉祥意义的礼品,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方的情况。按周制,男方提亲时由使者献上采择之礼,须先以大雁为礼品。
关于以雁为礼品,《白虎通·婚嫁篇》解释说:“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名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周人纳彩以雁为礼品有两层含义,
一是不失节、不失时,雁为候鸟,秋南飞而春北返,来去定时,不失信。
二是嫁娶要长幼有序,不相跨越,而这只有候鸟大雁才具有象征意义,故以雁为纳彩之礼。说明周人在婚配前就注重诚实守信,长幼有序。
(二)、八字问名礼
纳彩如女方接纳,男方可再派人执雁至女方,行问名礼,并问女子的姓名和生辰八字,然后将男女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占卜,以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问清生辰八字求神问卜,看婚姻是否符合神意,如八字相合,这样结成的婚姻叫做“天作之合”。既然这样的婚姻是神的意志,是上天的安排,婚姻当事人就必须服从,夫妻双方要“生同衾,死同穴”,日后的婚姻生活如何乖谬不合,都必须听天由命过一辈子。
(三)、聘礼纳吉礼
纳吉,又称“纳币”,即正式下聘礼,多为金银布帛。《仪礼》中载:“纳征:玄纁、束帛、俪皮(鹿皮)”,郑注曰:“徽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纳吉是六礼中最为重要的环节,男方送来聘礼,意味着婚姻的完全确立。纳吉以玄纁、束帛、俪皮为礼物的原因,据郑注:“用玄纁者,象阴阳备也,束帛十端”。《周礼》则曰:“凡嫁子娶妻,入布纯帛过五两,俪,两也,执束帛以致命,两皮为庭实,皮,鹿皮”。五两即五匹,每匹帛两端对卷,以五匹为一束,每匹二端,共十端帛,双数有吉祥之意,俪皮同理。玄熏意即黑色或浅红色的包袱,就是将捆好的帛和鹿皮放在一个黑色或浅红色的包袱中,男女双方达成协议以后将其交付于女方家长。之后,被许嫁的女子要戴上“缨”,《礼记.曲礼》载:“女子许嫁,缨。”就是许嫁女子将头发盘起插笄之后,还要在发髻上缠绕一根五彩缨线,表示心有所系,作为订婚的标志。在男方亲迎至女方家的时候由男方摘掉“缨”,《仪礼.士婚礼》说:“主人入,亲脱妇之缨。”
(四)、送礼纳征礼
纳征,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五)、约定请期礼
请期,即占卜吉日确定娶亲的具体日期,待吉日确定,男方派使者向女方征求意见,以示谦和,表示“不敢自专”,女方一般会表示 辞让,婚期最终由夫家决定。
(六)、隆重亲迎礼
亲迎,即新郎亲往女方家迎娶的礼仪。时间方面,周人结婚讲究“秋以为期”。周人认为夫为阳,妻为阴,昼为阳,夜为阴,赤为阳,玄为阴,婚礼多在黄昏,新娘出嫁乘墨车,服饰为“纯衣纁袡”,其乳母“纚笄宵衣”,其陪嫁也多服“袗玄纚笄,被黼”,服饰均以黑色为主。新妇至夫家,还要履行“共牢而食,合卺而酯”的正婚礼。“共牢而食”是指新娘新郎共食一牢之肉,“合而酯卺”是指将瓜一分为二,象征福气原为二体,以线连柄,象征婚姻将二人连为一体,分之为二,合之为一,以此为杯,共饮合欢之酒,表示福气双方永结同心,后演变为“交杯酒”。进行“共牢和卺”后才算是完成了成妻之礼,成妻之礼意味着男女双方通过仪式结为夫妇,可以同居。
由于祭祀祖先是周人婚姻的主要目的,所以新妇必须还举行“成妇之礼”。“成妇之礼”103比“成妻之礼”要重要很多,意味着得到祖先和公婆的认可,正式成为这个家族的成员。“成妇之礼”要经过“盥馈”“庙见”两个程序,即在“成妻之礼”的次日去拜见舅姑(公婆),还需要献枣和栗子于公公,献干肉于婆婆,然后跟随自己丈夫到家庙拜见祖宗牌位,才算完成了成妇之礼。
西周婚约的“三书”
在西周的婚配程序中除“六礼”以外,还有“三书”。“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
一曰聘书:即定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简。
二曰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三曰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娶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经过“三书六礼”这一整套程序,婚姻即告完成,为宗族认可,受国法族规的保护。古代的婚礼严格遵守一定的程序,使得婚姻合法有效,并且从“六礼三书”等程序性规定中也体现出中国古代的婚姻习俗以及社会特性。据考古资料,西周已有“六礼三书”的记载。在“纪侯簋”的铭文拓片中,就记载了西周时期贵族女子出嫁,用铜器作为陪嫁。“纪侯簋”(又名己侯簋),敛口圆肩深腹,兽首衔环耳,盖缘和肩饰龙纹,腹饰横沟纹,盖器间铭文为 13 字,铭文为“己乍(纪侯作)姜萦(簋),子子孙孙其永宝用”,是说纪侯为女儿纪姜出嫁到邢国时陪有嫁妆。这种器称之为媵器,周代王室、诸侯及其他贵族的女子出嫁时,其父母兄长等要为该女子铸造青铜器(即媵器) ,供该女子在夫家作祭祀用器或生活用器。铸器时,在这些青铜器上铭刻文字,记下作器者身份称谓、出嫁女的称谓、所铸器的器类名称以及祝福的话语。周代还有一种娣侄陪嫁流行,即一女出嫁,又以其妹或侄女陪嫁,称为媵制。
“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是西周时就制定的适龄男女从订婚到结婚的六大程序。“六礼”在中国历代相传,无论皇家贵族还是普通百姓,在婚姻大事上都需以礼而行,即使在当代中国的农村,有些结婚仪式仍然可以看到“六礼”的影子,可见其影响深远。
(上文摘自牟柏苍《中华文明的早晨——西周史说》,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