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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吐血整理的最全抚养权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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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创作中心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吐血整理的最全抚养权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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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jlvshi025.com/2024/12/16/%E7%A6%BB%E5%A9%9A%E5%90%8E%E5%AD%A9%E5%AD%90%E6%8A%9A%E5%85%BB%E6%9D%83%E5%BD%92%E8%B0%81%EF%BC%9F%E5%90%90%E8%A1%80%E6%95%B4%E7%90%86%E7%9A%84%E6%9C%80%E5%85%A8%E6%8A%9A%E5%85%BB%E6%9D%83%E6%B3%95/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往往最为激烈。从法律角度出发,如何确定抚养权归属?本文整理了10条关键法律要点,帮助您全面了解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

1. 孩子不满两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孩子已满两周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6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分考虑:

  • 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谁签字,课外活动由谁缴费、陪同等。
  •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3. 抚养费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通过平等自愿进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则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支付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作出判决。

4. 有无过错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明显过错的,如家暴、吸毒、婚外情、赌博等,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能会减分。

5. 探望权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探望子女,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出现时,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6. 有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应如何分配

对于有两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子女的抚养,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两个子女均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等方面的考虑;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7. 户口与抚养权归属的相关性

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户口不是必然条件。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户口更多的是政策性的问题,抚养权更多是在于法官认定的儿童利益最大化,这是抚养权归属的一大原则。

在离婚和抚养权问题上,户口并不重要。

8. 证据清单

绝大多数为了争取抚养权都会据理力争,可在法官眼里打感情牌是无用的。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决问题。法庭辩论打法律战,并没有打感情战的环节。法官作为最终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证据!

那什么样的证据有效?如何收集?这对大多数人是一个难题。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父或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证据:

  • 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或者绝育证;
  • 能够为孩子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生活环境、教育背景;
  • 其他能够证明己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 己方或者对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的收入合同,如稿费、专利使用费等,以证明双方的收入;
  • 己方或者对方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工资条,以证明双方的工资收入;
  • 己方或者对方租房合同,以证明双方的租房收益;
  • 双方经营产业的账本或者流水记录,以证明双方的经营收入;
  • 子女的实际花销,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

9. 轮流抚养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8条、第60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10. 继子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54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法院应予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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