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认定和应用因果关系?
以案释法: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认定和应用因果关系?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认定和应用因果关系?本文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解析这一法律问题。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法律的制定与维护,都对社会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涉及到两个部分,其一为刑事部分,其二为民事部分。
前者涉及到刑事犯罪,一旦触及到《刑法》的底线,则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所犯下的不同罪行,结合相关量刑标准进行处罚,但后者因涉及到民事侵权部分,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再加之其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因此经常会因为认知的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矛盾纠纷。
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正常认知,即甲乙双方发生矛盾,只要甲对乙造成了伤害,甲就应当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可真的是这样吗?这其中涉及到了四个部分,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需要结合着四个部分进行分析,才能认定对方侵权责任的占比,毕竟,并不是只要对方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伤害,就必须要承担所有的责任。
那么,在相关侵权责任纠纷,应该如何认定和应用其中的因果关系呢?以下结合一则真实案例来进行分析:
2019年,来自河北的王奶奶已有67岁的高龄,当时受到在北京工作的儿子邀请,于3月初的时候来到北京游玩,为期一周的时间,而后返程回家。
王奶奶虽然年纪大,但思维清晰,且身体健朗,家人也并不需要过分担忧,于是在3月8日乘坐火车的时候,王奶奶的儿子只是将其送到了进站口,在出站口那边也已经联系好了王奶奶的侄女。
当时琢磨着,不过是中间乘坐火车而已,也并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毕竟王奶奶自己也会坐车。却没想到,也就是在这个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发生了难以挽回的悲剧。
当时为了赶火车,在看大屏幕的时候,王奶奶并未注意到身边的情况,而车站里人来人往,正好当时一个姓刘的女士提着行李箱站在王奶奶前方,虽说刘奶奶余光一瞥,避开了李某,却因此忽视了她手中捏在手里、微微斜放着的行李箱。
一个不注意,王奶奶当即被箱子绊倒在地。
李某并不是故意阻拦在王奶奶前方的,但看到王奶奶因箱子绊倒而生出了几分愧疚,连忙搀扶,并询问情况。
王奶奶晃了晃头,活动活动身子,发现并无大碍,再加上要赶车,见对方极为诚恳,也就招招手,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可在成功上车后,王奶奶却开始感觉到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
等到下车时间,王奶奶已经神志不清,被列车工作人员用轮椅推下火车,并在侄女的随从下,以最快的速度被送入医院进行抢救。
经诊断,王奶奶为脑出血,情况极为严重,即便连着抢救了15天,可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离世。
以案释法
因王奶奶的离世,其家属随即将刘某上诉到法院,在王奶奶家属看来,如果不是刘某在前方挡住了王奶奶的路,就不会导致如此悲剧发生,但从王奶奶本身也并未注意到危险发生,从这一疏忽来看,仅认定刘某需要对王奶奶意外承担60%的责任,也就是刘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共计62万。
而收到法院传票的刘某也不甘心,她为自己辩解,其一,自己并不是有意挡在王奶奶要走的那条路上,车站里本来就是人来人往,并没有一个固定可供人站立的位置;其二,从当时的人流来看,王奶奶是属于逆行,67岁的她应当预料到潜在危险的发生,放慢脚步,小心行走;其三,事发后,刘某也主动承担责任,询问王奶奶是否存在身体上的不适。
也因此,在刘某看来,自己已经尽到了相关的义务,凭什么要承担所谓的62万赔偿。那么,在这个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认定和应用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呢?
首先,从侵害行为来看,确实是因为刘某的箱子将王奶奶绊倒,所以才会导致王奶奶脑出血乃至死亡的结果,如此,从客观上来看,确实是造成了损害事实,这一点无法反驳。
但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来看,细节上分析,并不是如此,车站里人流量极大,从刘某的角度,她无法完全避免在人来人往的车站里与他人发生身体上的碰撞,毕竟从客观情况来看,刘某本身也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人,行动不够利索,即便发现了不对劲,也无法及时躲避,更何况王奶奶本身就是逆行,且在经过刘某身边的时候,或许是判断上的失误,监控上明显能够看到在经过刘某身边的时候,王奶奶的身体出现了一个向右的突然应急性的躲避,而也正好就是因为这个举动,导致她猝不及防绊倒行李箱上。
而从王奶奶的角度分析,身为她的子女,本应当对王奶奶承担保护的责任义务,却因为疏忽大意而将王奶奶置身于潜在危险当中,再加上身为成年人的王奶奶,对自己的行为需要 进行预料,承担责任,却因为赶火车,进而绊倒。
也因此,虽说导致王奶奶悲剧发生,确实是刘某的行李箱导致,但并不是直接原因,主要责任是在于王奶奶身上,以及其子女监管照顾不到位。
基于此,针对于这起侵权责任纠纷中,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奶奶家属62万元的上诉索赔。
而这其中的认定和应用因果关系也在向我们说明,并不是对方对你造成了损害,就要针对于损害进行全部赔偿,具体还是从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和彼此间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唯有如此,才能站在最公正的角度对相关矛盾进行处理。
(注:《以案释法:侵权责任纠纷中,如何认定和应用因果关系?》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