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湛儒律师教你规避合同陷阱
葛湛儒律师教你规避合同陷阱
近日,安徽端维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葛湛儒举办了一场名为《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的专题讲座。葛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合同签订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技巧。他强调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并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此外,他还分享了许多宝贵的合同起草和审查经验,为企业提供了实用的合同管理和纠纷解决策略。通过学习葛律师的经验,企业和个人都能更好地规避合同陷阱,保护自身利益。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并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葛律师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如何在合同签订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何设计合理的合同条款以避免纠纷,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他还分享了自己在合同起草和审查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和实用技巧。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企业需要核实对方的主体资格,确认其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签约能力。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权利义务对等,避免模糊不清或不公平的条款。此外,还需要关注合同的履行条件和违约责任,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有据可依。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风险类型,需要特别警惕。例如,“真人假章”是指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但所加盖的印章并非企业的备案印章或系伪造印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合同上加盖的是假章,但如果能证明行为人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且合同内容体现了企业的真实签约意思,企业不得以印章伪造为由否认合同效力。
“有人无章”指的是合同书上仅有行为人的签名,但未加盖企业的印章。在能够证明行为人是代表企业签订合同且未超越权限的情况下,即使合同未加盖印章,该合同依然对企业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合同明确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则未加盖印章的合同将不成立。
“有章无人”指的是合同书上仅有企业的印章,但无行为人的签字。若合同上的印章为真,但无法确定行为人的身份和权限,则可能因无法适用代表或代理制度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若印章为假,且无法证明行为人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合同,则合同自然不对企业发生效力。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和权限,要求行为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途径进行核实。其次,要审查印章的类型和真伪,确保所用印章与在权威部门备案的一致。此外,还需要完善签约形式,要求行为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并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人员作为见证人参与合同签订过程。最后,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原件的保管和用印审批程序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通过葛湛儒律师的精彩讲解,参会人员不仅增强了对合同签订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还掌握了实用的合同管理和纠纷解决策略。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操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