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环保全攻略:噪音扬尘控制等四大措施详解
建筑施工环保全攻略:噪音扬尘控制等四大措施详解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何平衡工程进度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从环境管理目标到具体的技术实施,为建筑施工提供全面的环保指南。
环境管理目标
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谐调。创建花园式的施工环境,营造绿色建筑。做好工程周围公益、环保事业。指标如下:
- 噪音排放达标:
-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
- 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 防大气污染达标:
- 施工现场扬尘、生活用锅炉烟尘的排放符合要求(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烟尘排放浓度<400mg/nm³)。
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
环境管理体系
我公司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我单位将根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落实工地环境保护措施,重点控制对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环境目标分析
(1)交通环境:施工期间,除保证场外交通保持顺畅外,必须确保场地内临时施工便道的畅通。必须保证道路整洁。
(2)排水排污:施工期间,严格场区内污水排放,不侵占已完成的人工湖及河道,保证河道畅通,不受污染。
(3)声、光、气污染控制:严格控制各类污染,切实履行施工不扰民的承诺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 土方堆放采用彩塑布遮盖
- 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
-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 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量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
- 露天存放时要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 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
- 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 砂浆及零星混凝土搅拌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
- 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固体废物可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按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堆放建筑垃圾。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等垃圾应按“可利用”、“不可利用”、“有毒害”等字样分开堆放,并进行标识。
(3)不可用建筑垃圾应设置垃圾池存放,稀料类垃圾应采用桶类容器存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按平面布置图中规定存放。
(4)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内装卸运输时,将用水喷洒,卸到堆放场地后及时覆盖或用水喷洒,以防扬尘。
(5)有毒有害垃圾严禁任意排放,应单独存放,由项目经理部与焚烧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书,按协议处理。
(6)生活垃圾存放在桶类容器内,不随意抛弃垃圾;有毒害垃圾将单独存放在容器内。
(7)生活垃圾的清运将委托合法单位承运并签订清运协议,自运时将取得外运手续如《生活弃物处置证》,按指定路线、地点倾倒。出现场前必须覆盖严实,不出现遗洒。
(8)所设自动冲水装置,实行化粪池存贮,管道排放,并有专人管理,化粪池的清掏与当地的环卫部门签订相应协议。
水污染控制措施
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3)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确需施工现场加工,则安排在地下室或室内,并封闭以减少强噪声扩散。
(4)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扩散。
(5)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在关键时间,监测施工现场的噪声,并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交通畅通保证措施
把配合交通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前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请交通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和完善交通运输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施工场地采用全封闭隔离措施,工地进出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警示灯,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
设立专职交通纠察员,协助指挥交通,并且负责指挥车辆和人员进出工地,维持交通秩序,保证交通的畅通。
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督察检查,如有影响交通的问题,及时整改。
场地内设置交通专管员,负责基地内道路的使用、调度,特别是在室外总体与单体建筑同步施工期间,实行24小时监控、指挥,确保基地交通畅通,施工有条不紊地进行。
光污染
夜间除保留少量道路照明外,原则上22:00以后关闭大功率的照明灯。
夜间施工和特殊情况需要时,大功率的照明灯必须向场地内照明,并尽可能降低照明灯的高度,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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