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人食用蟾蜍中毒致1死,专家:高温烹饪无法消除毒性
海南3人食用蟾蜍中毒致1死,专家:高温烹饪无法消除毒性
2024年10月13日晚,海南文昌市文城镇发生一起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当地3名村民在一家饭店食用自行捕捉的蟾蜍后,相继出现剧烈腹痛、呕吐和腹泻等症状。尽管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其中1人仍不幸身亡,另外2人目前仍在抢救中。
蟾蜍毒素:致命的自然杀手
蟾蜍,俗称“癞蛤蟆”,其身体表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皮脂腺,其中耳后腺最为发达,能分泌出白色乳状液体或黄色液体——蟾酥,这是蟾蜍毒性的主要来源。蟾酥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包括蟾蜍毒素、蟾毒配基和蟾毒色胺类等,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系统具有严重危害。
食用蟾蜍后,中毒者通常会在0.5至1小时内出现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心悸、发绀、心律不齐等;重度中毒则可能导致呼吸和循环衰竭、抽搐、休克、昏迷甚至死亡。目前,医学上尚无针对蟾蜍毒素的特效解毒药,治疗主要依靠催吐、洗胃、导泻和灌肠等方法排除毒素。
食用风险与法律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过高温烹饪,蟾蜍体内的毒素也难以完全消除。研究表明,蟾蜍的毒性成分不仅存在于腮腺和皮肤腺,还可能存在于肌肉、肢爪、肝脏、卵巢等组织中。此外,蟾蜍毒素具有较强的耐热性,一般烹调方法无法破坏其活性,摄入量超过135毫克即可引起严重中毒。
从法律角度来看,野生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食用或非法购买、生产、经营使用蟾蜍及其制品的,将面临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关闭违法经营场所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承担刑事责任。
历史教训与安全警示
历史上,因食用蟾蜍而引发的中毒事件屡见不鲜。2018年,广东曾发生一起家庭聚餐5人集体中毒事件,其中1人死亡。2023年,重庆一男子因食用油炸蟾蜍后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幸亏救治及时才脱离生命危险。
这起发生在海南文昌的中毒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专家提醒,为了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勿擅自烹食蟾蜍或其他野生动物。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