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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无需挂失,加注用途可防冒用

创作时间:
2025-01-22 07:48:12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公安部: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无需挂失,加注用途可防冒用

身份证复印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繁,但一旦丢失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为你详细解析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后的补救措施,并澄清一些常见的误区。

如果在复印件上加注“限XXX用”的界定,就不会有问题。重要的事,光有身份证复印件是不能办理的,还要本人到场和持身份证原件才行。如果有单位违规只依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你就可以起诉相关单位。因此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

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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