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五关,筑牢校园结核病防线——最新学校防控指南发布
把好五关,筑牢校园结核病防线——最新学校防控指南发布
开学季来临,学校作为人群密集场所,肺结核的防控尤为重要。如何在学校普及传染性肺结核防治知识,成为了每个学校必须重视的任务。通过把好入学体检、晨检及缺课查因、主动报告病情、开窗通风和健康教育这“五关”,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守护师生们的健康!
常规预防控制措施
健康体检
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高二年级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通过早期筛查,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防止肺结核患者带病入学,消除威胁师生健康及校园安全的隐患。
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例如,泊头市疾控中心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在中小学校园开展知识培训、健康教育课等活动,并通过校园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结核病防治信息及相关惠民政策。
环境卫生
优化校园环境卫生,加强聚集性场所的通风换气。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监测与报告
加强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和追踪,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报告。
散发疫情处置
及时报告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完善转诊和信息通报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或已确诊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如实填写患者身份证号码和职业(如学生或教师)。对于职业是学生的患者,应在工作单位栏中详细、准确地填写学生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接触者筛查
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劝导符合条件者进行预防性治疗。一旦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筛查应在指示病例个案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指示病例发现日期在寒暑假时,筛查也应立即启动,对不在校的师生,可通知其到就近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筛查,筛查工作最晚于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
治疗管理
规范患者治疗管理,严格执行休复学/休复课制度。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在校治疗的病例,学校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风险评估与上报
及时研判疫情风险,按规定上报。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疾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现场调查与筛查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以便患者的早发现、早治疗。
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
强化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环境消毒
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成功案例借鉴
泊头市经验
通过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志愿者活动等提高师生关注度。泊头市疾控中心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百千万志愿者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校园健康文化的建设。
安徽省经验
通过研讨会、专家解读、经验交流等推动防控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安徽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研讨会召开,分析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形势,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监测预警等要求。会议通过专家解读、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校结核病防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学校、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和师生家长的配合。通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