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最高法发布新规:三种工时制度下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创作时间:
2025-01-22 04:28:27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最高法发布新规:三种工时制度下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以及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麒、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李进东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01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详解

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即标准工时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劳动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工资基数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基数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北京市的规定是如果劳动者的岗位是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则劳动者无法主张加班费。劳动者的岗位是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当按照工资基数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其他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则要看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总实际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如果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工资基数150%支付加班工资。故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不存在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200%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

要分清楚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还是休息日加班,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12.11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此上述11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基数300%的加班工资,除上述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基数200%的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的特殊规定

作为劳动者,想要主张加班费,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注意做好举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要证明加班的证据一般有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加班时的工作记录、加班报销凭证、与领导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以及工友证明等,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初步证据,此时举证责任转换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般掌握管理劳动者是否加班、具体的加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长短等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

二是注意时效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自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超出一年的仲裁时效提出,且用人单位提出时效抗辩的,则加班费无法获得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支持。

02

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费处理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处理

最新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3天,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就需支付两倍工资。

如,2025年春节假期从除夕至初七共有8天,但是只有除夕至初三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主张三倍工资;其余4天均为调休,用人单位不予调休时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休息日加班的处理

在标准工时制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应当这样算: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的处理

计算加班费的时候,按照“日工资”进行计算,此时同时需要引入“月计薪天数”的概念。按照每年有365天、52个周来计算,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在标准工时制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应当这样算: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03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举证责任分配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要证明加班的证据一般有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加班时的工作记录、加班报销凭证、与领导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以及工友证明等,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初步证据,此时举证责任转换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般掌握管理劳动者是否加班、具体的加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长短等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

仲裁时效要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自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超出一年的仲裁时效提出,且用人单位提出时效抗辩的,则加班费无法获得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支持。

04

政策趋势与展望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这会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带来哪些影响?对此,北京三中院法官进行了解答。

北京三中院法官田璐介绍,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除标准工时制以外,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只有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才能依法主张加班费。

最新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3天,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就需支付两倍工资。

如,2025年春节假期从除夕至初七共有8天,但是只有除夕至初三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主张三倍工资;其余4天均为调休,用人单位不予调休时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田璐介绍,计算加班费的时候,按照“日工资”进行计算,此时同时需要引入“月计薪天数”的概念。按照每年有365天、52个周来计算,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在标准工时制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应当这样算: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