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经济揭秘:收入从哪来,又花到哪去了?
寺院经济揭秘:收入从哪来,又花到哪去了?
在节假日里,很多人会去寺院游览,有些有名的寺院游客众多、香火旺盛,这不禁让人好奇:寺院的收入都用到哪里去了?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和数据分析,揭示寺院经济的复杂性和存在的问题。
寺院收入与景区收入的区别
1. 寺院被景区包围
典型事例一:法门寺
法门寺位于陕西宝鸡扶风县的法门镇,有着“关中塔庙始祖”的美誉,距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1987年从法门寺地宫中出土了2500多件大唐国宝重器,其中包括释迦摩尼佛指骨舍利。2003年,宝鸡市政府出资3000万元,组建宝鸡市法门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邀请台湾设计师李祖原设计了佛光大道和合十舍利塔,总预算约6亿元。2006年10月1日,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曲江新区运营团队进驻,全面负责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法门寺景区规划面积也由一开始的5平方公里,一跃上升至12.5平方公里,其投入资金也水涨船高,待景区建成之时,投资规模达到了32亿元之巨。
2009年3月20日,因法门寺景区在寺院门口砌墙,惹怒了僧人,便一拥而上将围墙推倒。随后,寺方在官网上贴出一纸公告,指责法门寺景区擅设围墙,卖高价门票,严重伤害了所有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原来法门寺景区门票是28元,猛涨至120元,几乎翻了十倍,不只是僧人愤怒,游客也是怨声连连。随着事件持续发酵,法门寺景区不得不做出让步,保留法门寺门口车行通道。另外,曲江新区还盯上了古寺内的功德箱,想要一并收缴,由于僧人极力反对才作罢。
2009年5月9日,法门寺景区建成开园,然而这一次,“曲江模式”在法门寺失灵了。曲江新区面临严峻的生存难题,开始想法设法捞金。就在开园的当天,陕西法门寺慈善基金会宣告成立,这个基金会的核心职能,便是劝募。法门寺景区的每一尊罗汉、菩萨或者佛的身前,都摆放着功德箱。几十元、几百元、上千元……功德箱的香火钱,持续不断地流入曲江新区口袋之中。为了保证营收,基金会还给景区功德箱的捐款制定了绩效指标,即一年800万元。除了香火钱,景区里的每一个菩萨、佛像都可以“供养”,价格从一千万到五千万不等。另外,景区的树木也被拿来供养,名义是“为众生搭建的广种福田”,金额为每年4800元。劝募伎俩也是五花八门,有游客碰到免费抄经,等抄完经之后,有和尚打扮的人会上前来给游客算命,当然这是要收费的。还有游客在参观舍利塔过程中,有“僧人”给其念咒净身,并游说进行供灯,收费金额达数万元。这些劝募行径导致游客怨声载道,开业两年期间,该景区的旅游投诉次数占全市95%,一时之间法门寺名声一落千丈。更令人唏嘘的是,法门寺的僧人不堪与法门寺景区捆绑所带来的污名,陆续离开寺庙,原本260多位的僧人,只剩下几十位,而涨至上百元的景区门票,不仅挡住了信众的脚步,也阻挡了曲江新区的生财之道。
典型事例二:杭州灵隐寺
杭州灵隐寺的寺庙门票需要30元,要入寺就必须经过飞来峰,飞来峰这个景区则需要45元的费用。这样一来,信徒或游客要去寺庙,则必须先缴纳进山费,再付门票,分管部门不同,造成了飞来峰和灵隐寺“票中票”的局面。
2. 寺院即单独景区
这样的寺院占多数,不胜枚举。进门需要买票,里面往往看不到僧人。
典型事例:云南大理崇圣寺
云南大理崇圣寺是大理的地标,曾经的寺院已经被毁,只剩下三座塔,现有的寺院是上世纪末整体新建的,塔被围在在寺内。一篇文章里写道:“现在寺里很少见到身着民族服装的本地礼佛者,走出崇圣寺山门,却能偶见他们的身影:卸下背上的背篓,在山门外虔诚地叩拜,然后起身折返,因为门票是121元(后改为75元)。景区还经营香烛、放生等项目。更让人费解的是,身着民族服装的景区女性工作人员,却充当僧人角色,为游客购买用于放生的鱼苗念经,“满足”游客的信仰需求。”
另介绍一个曾经是景区而后回归寺院的反向例子。西园寺是苏州占地最大的寺庙,后来自己退出了4A景区。以前西园寺门票是20元,后来降到5元,如今免费。来到这里,你会发现这里没有商业气息。
3. 寺院不是景区
多数为比较小的寺院,上面说的西园寺的例子属于少数。
寺院收入
1. 门票
某网络平台节目里说:“事实上很多的寺院,完全僧团主持的,有自主权寺院,大部分是不收门票的,但是也有收门票的。而且有些寺院,就是维持了低价格的门票,还在十元以内的这样一种状况,是一种象征性的,只有少数个别寺院,在往高价门票上走。”
1)免门票
多数是佛教协会管理的寺院,其中比较知名的包括:北京的广济寺(中国佛教协会所在地);北京的广化寺(北京市佛教协会所在地);福建莆田的广化寺;深圳的弘法寺(是中国佛教协会的直属寺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临济寺、柏林寺(河北省佛教协会所在地);河北邢台开元寺(邢台市佛教协会所在地);湖北黄梅四祖寺;浙江天台县国清寺;浙江宁波阿育王寺;江西九江市庐山东林寺;福建厦门南普陀寺(厦门市佛教协会所在地);福建泉州开元寺(泉州市佛教协会所在地);成都文殊院(成都市佛教协会所在地)。
2)有门票
很多是不归佛教协会管理的寺院,比如河北正定县城除了临济寺以外的几个寺院:隆兴寺、天宁寺、广惠寺、开元寺,里面只有管理工作人员,没有僧人。河北保定市的大慈阁以前是有门票的,因为是保定市佛教协会所在地,有僧人常住(即真觉禅寺),经过多方的努力,2017年以后就免票了。
2. 香烛、念珠、佛像、功德箱、牌位供奉等
3. 佛事
即经忏活动,一般是到寺院的客堂办理。现在微信上有不少主动添加微信然后劝人给寺院的种种佛事捐钱的人,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开展公开募捐。个人在微信上发起募捐活动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寺院收入的使用
寺庙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其盈利收入归宗教团体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宗教团体的财产由其自身管理使用。因此,寺庙的收益主要用于支持宗教活动、寺院维护和僧侣的生活费。据网上的资料,少林寺门票收入的70%会归政府所有,而剩余的30%则归寺院自行支配。在寺院自行支配的这部分收入中,70%会被用于寺院的建设,20%用于僧人的生活开支,还有10%则会被用来做慈善。中国人民大学在2015年发布的《中国宗教调查报告》显示,五大宗教教职人员的月平均收入为506元,佛教教职人员的月收入为397元。
寺院应该向公开透明的宗教慈善机构发展
1. 以前我国寺院没有法人资格,2017年以后可以申请
2010年玉溪市灵照寺的主持意外去世,其遗物中发现474万元存款,引起他俗家女儿刘女士的诉讼争夺,寺庙方面则主张,根据佛教传统,出家僧人的所有财产应归寺院所有,且存款主要来源于信徒捐赠和寺庙经营收入,因此应属寺庙财产。经过法院审理,在法庭上,寺院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存款为寺院收入,而刘女士无法证明其为主持的私人财产。最终法院判定遗产归寺院。
以前的寺院没有法人资格。由于寺院无法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只能公款私存;面对各种侵权行为,如“被承包”、“被上市”等,寺院由于缺乏法人资格,无法独立进行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等。
2. 佛教的不持金钱与六和敬
从三千年前的佛陀时代一直到现在的一些南亚国家里,僧人是不摸钱的。但是在中国久已行不通了,尤其是现在,没有现金寸步难行。
六和敬是佛教寺院中僧众共同遵守的六条原则,其中一条为利和同均,意思是生活资料合理分配,避免争执。佛陀时代的僧人都是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坐,现在的大部分寺院的生活环境与那时候大不相同了,但主持等等高级僧人不应搞特殊享受。
3. 佛教的三种布施
布施是六度之一,也是六度之首。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等三种,能治悭贪吝啬,除灭贫穷。所谓财施,即是以财物施予他人;所谓法施,即是以佛法施予他人;所谓无畏施,即是以不畏惧施予他人或动物。多数人以为布施仅是财施,且很少有人知道布施中最上等的是法施;布施的目的之一是对治贪婪吝啬的心理,这更与很多人烧香求财的心理相反。
4. 当代西方国家的教堂慈善机构
西方国家的教堂慈善机构在当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些机构不仅提供食物、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援助,还通过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受助者自立更生。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项目,推动社会正义和公平。
5. 我国寺院经济的现状与合理发展趋势
某网络平台节目里说:“现在的寺庙,是管委会来管理的,管委会是隶属于政府的。但是门票只是一个小事情,还有一个是承包这样一个问题。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就是像类似泰山这种形式,泰山这种是类似于公权力的出租,所有的泰山寺庙都是在管委会的手上,所有人来进行个体经营,个体经营每一个寺院的承包者,都是为了便于管理,都是它管委会的员工,也就是公务员这样利于它的管理,每年通过竞标,来拿到这个寺院,每年自负盈亏;另一种方式就是像大多数的一种方式,像昆明岩泉寺这种属于个人的这种承包,跟公权力没有多大的关系,这种承包的模式就特别可怕了,因为可以说它就没有一个底线,就是不可控,......比如说就出现了天价承包费,但是天价的承包费,它如果要赚取利润,更多的就是要在游客身上榨取更多的钱,比如烧高香、算命,用这种方式赚取利润,然后再交给他的承包者。”
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宗教活动场所,防止借教敛财等行为扰乱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主管部门是寺院事务的管理者,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体,而不是寺院建设的实际参与者。同时,应创新宗教事务的社会管理,清理、杜绝承包寺院等乱象。中国大陆的寺庙大多与风景区旅游场所并存,于是就存在宗教局、文旅局等多头管理现象。因此,要从制度上理顺、厘清、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权限与职责,抛弃“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旧思路,斩断经济利益链条,使寺院恢复其宗教活动场所的本来面目,使大众得到好的游览体验。
202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包含了很多详细规定。事实证明,靠制度约束要比靠人的自觉更可靠、更长久,目前寺院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希望以后逐渐走向正规化。
希望以后的某一天,人们在游览寺院的时候,不会再对寺院收入去哪了产生误解,不会再对看到的乱象产生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