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文物追索再添新进展:法律助力回家路
流失文物追索再添新进展:法律助力回家路
11月8日,意大利返还的5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顺利回归祖国。这批文物主要来自甘肃、青海、陕西等地区,包括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彩陶以及汉唐时期的陶俑等,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这是继2019年意大利返还79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后,中意两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又一次重要合作。
这批文物的回归,不仅彰显了中意两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成果,也体现了中国在流失文物追索方面的坚定决心和能力。近年来,中国通过立法保障、外交斡旋、执法合作等多渠道,不断加强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保障:为文物追索提供坚实后盾
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流失文物的追索返还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增了对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的条款,明确国家将加强国际合作,并保留对被盗或非法出境文物的追回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霍政欣表示:“总体上来看,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法展开追索,是目前最为有效、同时也是成本最小的一种追索方式,也是今后中国实现文物回家的最重要途径。”
成果丰硕:43批次、1900余件文物回归祖国
在法律和政策的有力保障下,中国在流失文物追索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已与秘鲁、意大利、希腊、土耳其、美国、澳大利亚等27个国家建立了防止文物盗窃、盗掘及非法出境的政府间合作框架,成功促成了43批次、19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
2024年1月,国家文物局从美国成功追索被盗流失的西周丰邢叔簋。这件一级文物在海外漂泊40年后,终于重归故土。2023年10月,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接收澳方向中国返还的4件流失文物艺术品与一件古生物化石。其中部分为澳方在海关入境环节截获,另有部分为澳大利亚国家美术馆和澳大利亚友人捐赠。
创新突破:开创民间追索新途径
在政府主导的文物追索工作中,社会力量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5年,福建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案例,开创了中国民间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流失文物的先河。尽管该案在荷兰法院遭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挑战,但这一尝试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展望未来:更多流失文物有望回家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长和文化自信的提升,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正步入快车道。2019年,国家文物局专门成立了“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进一步提升了文物追索的专业化水平。中美两国已三次续签关于防止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有效期再度顺延五年,为文物追索提供了持续的法律保障。
尽管文物追索仍面临诸多挑战,但中国政府和人民追回流失文物的决心坚定不移。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化和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多流失海外的珍贵文物有望踏上回家之路,重归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