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创皇帝制度,废分封行郡县,建中央集权体制
秦始皇创皇帝制度,废分封行郡县,建中央集权体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一套以皇帝为中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政体,开创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政治体制先河。本文将详细阐述秦始皇如何通过改革中央和地方行政体制、推行郡县制、以及采取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建立起这个庞大的帝国体制。
“王”原本是西周时周王的称号,可是到了战国时期,周王的地位越来越低,各个国家的国君纷纷开始称王。秦国统一了中国之后,秦始皇觉得继续用“王”这个称号不足以显示他的伟大功绩,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功劳比三皇五帝还要高。于是他从中挑选了一些字,发明了“皇帝”这个称号。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了君主的专有称号,一直用到清朝灭亡,一共两千一百多年。
以前的君王去世后,大臣们会根据他生前的品行功过给他起一个谥号。但是秦始皇不喜欢这种“子议父,臣议君”的事,就把谥号制度废除了,改用数字来给自己排序,自己是第一个皇帝,他的后代就分别是二世、三世,他希望秦国的统治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传到无数个世纪,永不结束。从那以后,秦始皇嬴政就变成了大名鼎鼎的“秦始皇”。
秦始皇还制定了一系列与皇帝相称的制度。皇帝自称“朕”,命、令称“制”“诏”,印称“玺”。这些称谓均为皇帝专有,其他人若使用就是“大逆不道”,将被处以极刑。
秦始皇在朝廷里建立了一套很大的官僚机构,皇帝之下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负责管理政务、军事和监督。然后还有其他的官员,分别掌管司法、财政、京师戍卫等具体事务。
关于帝国应该采取哪种地方行政体制,大臣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大多数大臣主张沿用周朝的分封制,把燕、齐、楚等边远地区分封给王子们。但是廷尉李斯强烈反对,他主张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支持李斯的意见,他对大臣们说:“天下人都受够了无休止的战争,这都是因为分封了侯王。实行分封就是在树敌,想要寻求安宁,谈何容易!”于是,秦始皇把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随着疆域的扩大,特别是北伐匈奴和统一南方后,又调整和增设了一些郡。
郡县制是两级行政制度。郡的长官叫郡守,管理军事的叫郡尉,还有一个郡监负责监督。郡下面有县,如果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就叫“道”,县里有万户以上的叫县令,万户以下的叫县长。县里还有个县尉管理军事。郡和县的长官都是由朝廷任命的,不能世袭。县下面有乡,乡下面有里,乡是最低的行政单位,里是受国家控制的基层组织。郡县制是现代省县制的源头。
2002年,在湖南龙山里耶古城,考古学家们发现了3万6千多枚秦简。其中一些简文提到了“洞庭郡”这个地方,但在我们已知的历史文献中,洞庭郡却从未被提及。这就意味着,秦始皇在设置郡县时,实际情况可能比我们所知道的复杂得多。
为了保证国家政令的贯彻和地方治理的有效,皇帝和中央机构会通过一套严密的文书制度,把中央的政策法规推广到全国各地,同时也能及时掌握各地的治理情况和动态。而对于国家的军政大事,一般都会由公卿大臣们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做出裁决。
在秦帝国,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他掌握着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所有的大权。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有军队存在。为了控制军权,他们采用了铜虎符发兵制度。虎符被一分为二,其中一半由皇帝保管,另一半在带兵的人手中。只有当两半虎符合在一起时,才能调动军队。
从秦始皇开始,这套管理体制一直被沿用,到今天已经有两千多年了。这个体制是一个非常完备的官僚体系,从皇帝到郡县乡里,全部都是通过文书行政来管理的。这个体系在世界上出现得最早,最完善,开创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基本模式,而且对周边的国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在公元前3世纪初就已经有了完善的官僚行政体制和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形态,这在当时的世界是非常罕见的。而在世界其他地方,由职业官僚组成的官僚体制则要晚得多。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道路,和中国国家政治形态的早熟有着紧密的联系。
为了证明秦统一天下的正统性,秦始皇采用了当时很流行的五德终始说。这个理论认为世界由五种物质土、木、金、火、水组成,互相生克,不断轮回。周朝是火德,水克火,所以秦朝是水德。秦始皇按照水德的规定,以十月为一年的开始;崇尚黑色,衣服和旗帜都是黑色的,老百姓被称为“黔首”,因为“黔”是黑色的意思;数字对应的是六,所以车轨、步宽等都用六尺;水德崇尚的是刑杀,所以秦始皇推崇法家的政治,实行严格的刑罚。
为了稳固刚刚统一的国家,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的强有力的措施。为了防止旧六国的人反抗他,秦始皇把所有的民间武器都收缴了,然后销毁,把它们铸造成了钟和十二个重千石的铜人,放在咸阳宫里。他还下令拆掉了城郭和护城河,这些都是用来防御的。秦始皇把旧六国的贵族和有钱人全都迁到了关中、巴蜀等地,让他们离自己远一点,也不能再跟自己的家乡联系。当时,只是迁到咸阳的人就有十二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