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鱼平台严打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多方合力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某鱼平台严打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多方合力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近日,某鱼平台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原因是在该平台上存在大量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这些交易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严重威胁到生态系统的平衡。尽管国家早已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此类交易,但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某鱼平台必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维护生态安全。
非法交易的危害:以玳瑁为例
2021年8月,吴某某欲购买玳瑁制品给妻子驱邪、镇宅,被告人白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乌龟样式制品(实为玳瑁制品)的图片,本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被告人张某某、廉某某、颜某某一层层的微信好友关系,达成了一环扣一环的玳瑁制品交易。
经鉴定,案涉玳瑁制品中的玳瑁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整体价值200000元/只。后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颜某某、廉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通州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颜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廉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颜某某、廉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个案例揭示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严重性。玳瑁作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其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非法交易不仅导致物种数量锐减,还可能引发生态链断裂,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
法律红线:《野生动物保护法》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具体条款如下:
-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 第三十一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法律规定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任何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共同守护:平台与公众的责任
面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严峻形势,社会各界都应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对于某鱼平台这样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来说,必须承担起监管责任:
- 加强技术手段,利用AI识别等技术筛查可疑交易信息
-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对可疑交易进行举报
- 与执法部门合作,及时移交违法线索
- 加强用户教育,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作为普通公众,我们也可以为保护野生动物贡献自己的力量:
- 提高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活动
- 发现违法交易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 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保护理念,影响更多人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