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宋朝女性受“贞洁观”影响,地位低下?她们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谁说宋朝女性受“贞洁观”影响,地位低下?她们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宋朝女性似乎深受“贞洁观”影响,地位低下。然而,历史真相是否真的如此?本文将从嫁妆制度、财产权、婚姻自主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等方面,全面探讨北宋妇女的真实社会地位。
一、践行"三从四德"的宋朝妇女地位一定低下吗?
很多人都认为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大一统王朝中,强盛的唐代社会风气自由开放,女性地位高,而积弱的"文治"宋代重振儒家礼法规范,女性处境明显变得恶劣,诸如缠足普遍,再嫁受到限制等情况比比皆是。南宋末年正式跻身官方主流思想的理学,则更是加大了对女性管束,强调"内外有别"、"三从四德"。
事实上,形成于宋的理学思想对当时社会的实际影响值得商榷,而翻阅宋史资料不难发现,那时的妇女地位并不低下。仅以女性享有的财产权为例,宋代礼制和法律都明确规定女子成婚必备一定数量的嫁妆,因此厚嫁成风。宋人分家时通常视女儿为半子,分得等同于男丁一半的财产作为嫁妆,并在婚后始终具有独立的支配权,甚至可以带走嫁妆离婚、改嫁。
可以说,宋朝妇女其实是有一定地位的,尤其是北宋女性(受理学束缚尤小)。那么到底地位有多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聊聊北宋妇女的权利问题。
二、北宋妇女的财产权
在北宋,妇女的财产权是得到法律保障的。《宋刑统》规定,妇女对其奁产(嫁妆)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可以自由处置,不受丈夫和家长的干涉。此外,妇女还有继承权。《宋刑统》规定,如果一个家庭没有男性继承人,女儿可以继承全部家产。即使有男性继承人,女儿也可以继承一部分家产。这种规定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都是比较先进的。
三、北宋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北宋妇女在婚姻方面也有一定的自主权。虽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婚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妇女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如果对婚姻不满,妇女可以选择离婚或改嫁。《宋刑统》规定,如果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可以改嫁。如果丈夫犯了重罪,妻子也可以提出离婚。这些规定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非常进步的。
四、北宋妇女的受教育权
北宋妇女的受教育权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虽然不像男性那样普遍,但一些家庭还是会让女性接受教育。例如,著名的女诗人李清照就是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此外,北宋还出现了一些女性教育家,如程颐的姐姐程夫人,她就以教育子女而闻名。
五、北宋妇女的就业权
北宋妇女的就业权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在城市中,妇女可以从事各种职业,如纺织、刺绣、酿酒、开店等。在农村,妇女则主要从事农业劳动。此外,北宋还出现了一些女性商人,如《东京梦华录》中记载的“王妈妈茶肆”、“王小姑酒店”等。
六、北宋妇女的政治权利
虽然北宋妇女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她们也可以参与政治。例如,宋真宗的皇后刘娥、宋仁宗的皇后曹氏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朝政。此外,一些女性还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员,如宋徽宗时期的女官李清照。
七、北宋妇女的法律权利
北宋妇女在法律上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宋刑统》规定,如果丈夫殴打妻子,妻子可以提出离婚。如果丈夫犯了重罪,妻子也可以提出离婚。此外,妇女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北宋妇女的地位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低下。虽然她们在很多方面仍然受到限制,但她们的权利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已经是比较先进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北宋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达、社会的开放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