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立鹏教授谈预防自杀:公共卫生体系的新思路
费立鹏教授谈预防自杀:公共卫生体系的新思路
“从全球的角度来讲,要预防自杀,重点就要解决中低收入国家的自杀问题。可是之前90%以上的相关研究都是关于高收入国家的,用精神医学和个体医学的视角切入,但实际上,自杀率在多数中低收入国家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近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危机干预研究室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费立鹏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如是说。
这一观点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作为国际知名专家,费立鹏教授长期致力于自杀预防研究,他的最新论文《国内外自杀预防研究的进展与思考》中,呼吁建立全国或地区层面的自杀预防计划,并对此提出十条建议。该论文最近被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评选为优秀论文。
中国自杀预防:现状与挑战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自杀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每年导致超过70万人失去生命。在中国,尽管近年来在心理健康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自杀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目前,中国还没有全国性的自杀预防战略和计划。虽然一些地方性措施已经实施,但效果有限。例如,心理热线在自杀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数据显示,拨打心理热线的人群中,20%有自杀风险,但热线电话无法覆盖所有有风险的人群,效果难以量化。
此外,不同群体的自杀率存在显著差异。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2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21年,我国城市居民的自杀死亡率在10到14岁是1.70,15到19岁是3.34,70到74岁为10.79,85岁以上为19.75。农村居民的自杀死亡率在青少年期与城市居民相差不大,但在70到74岁为19.25,85岁以上为38.58,约是城市老人自杀死亡率的两倍。这表明,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群体的自杀问题需要更多关注。
国际经验:从公共卫生角度预防自杀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家层面的自杀预防计划,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新加坡发布的预防自杀白皮书提出九大建议,包括加强治理和政策、加强意识与教育、重视数据与研究等。工作小组的调查显示,83.8%的人同意自杀问题是国家大事,91.3%认同自杀问题应该是全国心理健康与福祉策略的重要一环。
生命线国际组织的数据显示,通过正确的支持,自杀是可以预防的。该组织在27个国家运营着200多个生命线中心,每年有72万人死于自杀,据估计,每有一人死亡,就有20人企图自杀。危机热线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社区预防自杀资源,其创始成员已经运作了60年。
费立鹏教授的十条建议:构建全面预防体系
针对中国自杀预防工作的现状和挑战,费立鹏教授提出了十条具体建议:
增强全民心理健康素质、个体适应力和促进社会和睦: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减少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偏见。
促进公众对自杀预防工作的了解和全面支持:通过媒体和社区活动,普及自杀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降低不同自杀工具的可及性和致死性,尤其是农药: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减少自杀工具的可获得性。
发展针对有自杀风险但没有精神障碍个体创新的干预措施:除了关注精神疾病患者,还要关注其他高风险人群,如老年人和经济困难者。
增强和拓展医疗卫生系统对自杀和自杀未遂的监测: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干预自杀行为。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自杀预防需要跨部门合作,包括卫生、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努力。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识别和干预能力。
开展针对性的预防项目:针对不同人群(如青少年、老年人、农民等)设计专门的预防项目。
加强科研和数据收集:通过科学研究指导预防工作,建立全国性的自杀监测数据库。
推动立法和政策制定:将自杀预防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这十条建议涵盖了从公众教育到专业干预的多个层面,强调了跨部门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例如,针对老年人自杀率较高的问题,可以建立社区支持网络,提供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针对青少年群体,则需要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系统。
呼吁建立全国性自杀预防计划
费立鹏教授强调,制订计划只是一个起点,可以系统的协调不同部门的工作。这个计划应该由立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制订,比如由人大或者国务院建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来制定,全社会都可以参与。这在各国的推进都不容易,因为不同部门有不同的权力和利益。制定之后,要有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协调执行,我们再从科学的角度定期评估,这样自杀预防工作就好展开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先从一个地方开始试点,比如上海、北京,逐步摸索适应,然后推广到全国。这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预防体系。
自杀预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每一个生命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让这个世界因我们的存在而更加温暖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