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改编侵权案:版权保护为文化创新护航
《鬼吹灯》改编侵权案:版权保护为文化创新护航
《鬼吹灯》作为一部广受欢迎的网络小说,其改编作品众多,涉及电影、电视剧等多个领域。然而,这部作品的改编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近年来多次陷入版权纠纷。近日,盛大游戏和阅文集团联合发表声明,指出多家公司涉嫌侵犯《鬼吹灯》版权,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版权归属明确,侵权行为频发
《鬼吹灯》是由张牧野创作并发表于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的畅销网络小说,至今累积销量已破千万册,被誉为“盗墓悬疑”题材的开山之作。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阅文集团拥有《鬼吹灯》的全部版权(IP),并分别在2007年和2012年将其游戏改编权(含手游)独占性授予盛大游戏。
尽管版权归属明确,但市场上仍有不少公司试图通过“蹭IP”、“纯山寨”等方式侵犯《鬼吹灯》版权。盛大游戏在声明中指出,目前深圳市新动互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掌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改编、开发的《鬼吹灯》移动端游戏已涉嫌侵权。
维权行动升级,侵权者难逃法网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盛大游戏和阅文集团已采取法律行动,责令相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事实上,这并非盛大游戏首次对《鬼吹灯》版权进行维权。早在2009年,上海游趣就曾因未经授权研发《鬼吹灯》3D端游而被盛大游戏和起点中文网诉至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上海游趣支付授权金和赔偿金合计500万元,仅获得《鬼吹灯》的3D端游改编权,不包括页游和手游。
这一系列维权行动不仅彰显了版权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盗版和侵权行为不仅分流用户、降低正版游戏收入,还通过相同或类似名称诱导用户,损害正版游戏的市场宣传效果。更严重的是,盗版游戏往往质量低下,严重影响用户体验,对正版游戏的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尊重原创是根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鬼吹灯》侵权案中,相关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开发手游,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盛大游戏副总裁朱笑靖表示,在手游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IP的作用举足轻重,并已成为拥有正版IP的游戏厂商的核心竞争力。“没有一位作家乐意见到自己的作品被肆意改头换面,没有一家正版厂商乐意见到自己斥巨资购买的IP被盗版稀释乃至‘打水漂’,更没有一位玩家乐意面对粗制滥造的画面、荒诞离奇的玩法和缺失的客户服务。”
行业启示:合法改编是正道
《鬼吹灯》改编侵权案再次提醒我们,尊重原创、合法改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改编者而言,必须树立版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对于版权方而言,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对侵权行为坚决说“不”;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文学作品的良性改编,让优秀的文化内容在新的媒介形式中焕发新的生机。我们期待《鬼吹灯》这类优秀作品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带来更多高质量的改编作品,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