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证件办理流程详解
农村土地证件办理流程详解
农村土地证件办理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估价备案、土地变更调查和用地审批等。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流程的具体步骤,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农村土地证件办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土地权利申请人需提交权属来源证明、单位设立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等。地籍调查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通知测绘队伍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权属审核对宗地图及地籍调查结果、权属来源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打印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
土地估价备案流程
用地单位持土地估价报告向土地利用科提出备案申请,土地利用科对要件进行合规性审核,符合要求后进行备案登记。若不符合规定要求,用地单位需补充材料或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后再进行备案。土地估价备案表上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局长和利用科长的签署意见。
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
准备相关资料,由规划站组织进行土地变更培训,将相关技术规程与要求传达给各所业务骨干。各国土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辖区内的所有现状地类发生变化的现场进行勘丈、调绘,将地类发生变化的位置上图,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外业调查完毕后进行内业整饰,整理、量算后完善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一览表。各国土所将变更调查记录表、一览表整理并上报局规划站,经核查无误后,输入软件汇总,形成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编写年度土地变更分析报告,逐级汇总上报。
用地审批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持当年的投资计划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及相关图纸到用地科报件申请。用地科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协调规划站,确认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科与规划站、地籍科、稽查大队一同到现场测量、征地。各科室将准备的图件或资料按时送用地科汇总,用地科将所有资源汇总后,行文上报审批。省厅或部审批后,用地科进行征地方案公告和安置补助方案公告,并进行土地评估。用地科根据评估报告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计算应交费用,用地单位交款后领取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