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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退1分钟被辞退",法院这样判!

创作时间:
2025-01-21 18:00:51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早退1分钟被辞退",法院这样判!

在当今社会,按时上下班是职场人应遵守的基本规范。然而,当一名员工仅仅因为早退1分钟就被公司辞退时,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早退1分钟"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1日,陈某入职武汉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陈某在入职当日签字确认愿意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将被开除"。

2022年12月6日,公司向陈某发送辞退函,称其在9月3日至12月5日期间累计早退6次,违反了公司规定。根据公司监控显示,陈某确实在中午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等待电梯,但并未离开公司。

陈某辩称,9月3日的早退是经过正规流程请假的,不应计入早退次数。同时,他认为公司对"早退"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缺乏合理性。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较为严厉的处罚,用人单位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不仅要审查制度的合法性,还要考量施行的合理性。

虽然监控显示陈某确有提前离开工位的行为,但考虑到以下几点,法院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依据且不合理:

  1. 陈某提前离开工位后仍在公司等待电梯,并未完全离开公司
  2. 公司在此期间并未交办重要任务,其行为对公司影响较小
  3. 公司此前从未就早退事宜提醒或处罚陈某,而是在最后一次性提出
  4. "提前1分钟下班视为离岗"的认定不符合一般社会认知

据此,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向陈某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心语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法官焦质成表示,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工具,应当在维护正常劳动秩序的同时,避免滥用权力。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公平、处罚相当性等基本原则。

专家点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琳认为,本案的裁判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为用人单位规范行使单方解除权提供了指导。用人单位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当以规章制度的合理合法为边界,不能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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