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管理费收取及相关规定解析
车位管理费收取及相关规定解析
车位管理费是按照车位每月收取的费用,一般在50-120元/月的范围内。车位管理费主要涉及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具体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但一般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一、停车管理服务内容
小区的停车管理服务包括为业主提供车位、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监视等。此外,还要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并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二、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收费规定
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可以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时,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也要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但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方式和相关规定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来执行的。业主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同时,停车管理单位也要提供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