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个基本点
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个基本点
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我们要坚定不移的实施科研兴教战略,以扎实开展教师综合评价为主要手段,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为为主要途径,以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师德修养与业务素质为核心目标,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 大力弘扬教师精神,积极营建尊师风尚
广大教师坚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安教乐教、淡泊名利、默默奉献的教学品质与教学作风,集中体现了又一种值得弘扬的伟大精神——教师精神。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教师职业是神圣的,教师精神是伟大的,而教师的劳动也是非常清苦的。尊重教师是重视教育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要认真开展校内及县内模范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教师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同时,学校管理要做到以人为本,要真正关心教师,爱护教师,为教师多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教师排忧解难,不断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
2. 实施教师综合评价,引导教师专业成长
建立“为教师发展而评价,以评价促教师成长”的教师评价新理念,发展和完善教师综合评价机制,实施教师综合评价,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素质提高。要坚持多元化的教师评价方法。评价中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坚持终结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坚持学校评价、教师自主评价、教师同伴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评价相结合,坚持全县统一主导性评价与学校主体性评价相结合等评价方法,促使教师综合评价有效开展,正确引导教师走专业成长之路,为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奠定坚实基础。
3.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教师师德修养
要引导教师准确把握教育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十条规定》的学习、检查与考核,指导教师自觉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广泛增强教师师德素质。
4. 不断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坚持科研兴教战略,扎实进行校本教研,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促进教师教育教学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着力打造学习型教师队伍。要坚持开展校园读书活动,推荐统一书目,划定统一学习内容,组织统一学习考试,促进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素养与专业学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