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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从产生方式到职权期限全解析

创作时间:
2025-01-21 23:32:39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公司董事长:从产生方式到职权期限全解析

董事长是如何产生的?本文深入探讨了公司法中董事长的产生方式、职权内容及任职期限。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理解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方式。

董事长是如何产生的

在公司法中,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有明确的规定。

  1. 对于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公司职工代表,这些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 对于有限公司,如果没有设立董事会,则必须从股东中选出至少一名董事(即公司负责人)来对外代表公司。

  4.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且至少要设三席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董事长的职权内容

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广泛,主要包括:

  1.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 决算方案。

  6.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 以及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等。

  9. 董事长还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及其提名下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

  1.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2. 董事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文原文来自find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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