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洋河上郡小区业委会成立遇阻:两年多仍未成功
宿迁洋河上郡小区业委会成立遇阻:两年多仍未成功
近日,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上郡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已经努力两年多,仍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这个建成于2018年的小区,由于物业管理混乱,业主们多次想成立业委会进行监管。自2021年开始,他们多次递交材料,但是相关部门始终没有同意。
业委会成立为何如此艰难?
制度规定过于严格
根据《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自行增加了额外的门槛。比如,洋河上郡小区在申请成立业委会时,被要求必须有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的盖章同意。这种做法显然与法规不符,给业主们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部门理解偏差
在洋河上郡小区的案例中,当地物业办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错误地要求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盖章。虽然经媒体报道后,相关部门表示会加强业务培训,但两年多的时间已经让业主们付出了巨大的精力。
业主组织难度大
成立业委会需要一定比例的业主参与和支持。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业主们工作繁忙、流动性大等原因,很难达到规定的参与比例。比如在北京某小区,2000户业主中仅有150户参与投票,导致业委会成立失败。
物业公司阻挠
物业公司往往担心业委会成立后会对其管理形成监督,因此会采取各种方式阻挠。比如拖延维修、制造矛盾等,使得业主们更加难以团结一致。
如何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
政府部门深度参与
仅靠业主自发推动业委会成立难度很大,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比如,提供业主信息、指导选举过程、监督物业公司等。
降低成立门槛
现行的“双2/3”制度(即需要2/3业主发起才能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时也需要2/3业主投票)过于严格,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比例,让更多小区能够成立业委会。
提高业主参与度
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业主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比如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投票、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等。
加强监管
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其通过不正当手段阻挠业委会成立。
洋河上郡小区的案例并非个例,它反映了当前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业委会作为业主权益的重要保障,其成立和运作应该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让业主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