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丨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和注意事项
普法丨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和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是许多夫妻在面临婚姻危机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本文将从法律和实务的角度,为你解答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及实务中的注意事项,帮助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情况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可见,法律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首先,夫妻双方应该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处理共同财产;其次,如果协商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但是要考虑到平等、保护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1.正面清单: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约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负面清单: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在分割的范围内:(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夫妻在结婚后所获得的各种收入和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或者证明。这些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汽车、家具、珠宝、存款、股票、债券等各种形式的资产。这些资产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进行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财产分割的方式:
1.按照比例分割。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根据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和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将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按照5:5、6:4、7:3等不同的比例进行分割。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比较公平和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缺点是可能会引起双方的争议和纠纷,需要有明确的评估和核算来支持双方的主张。
2.按照项目分割。这是另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根据共同财产的不同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不同的项目,然后由双方各自选择或者分配。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汽车和存款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比较简单和直观,可以避免对财产进行估价和折算;缺点是可能会导致财产的不平衡和不合理,需要考虑到财产的价值和流动性等因素。
以上两种方式并不是互斥的,也可以结合使用。例如,双方可以先按照项目分割部分财产,然后再按照比例分割剩余财产等。具体如何选择和操作,需要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况
虽然,《民法典》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和范围,但是在实际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于这一规定。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约定或者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变更。以下介绍三种常见的例外情况:
(一)约定夫妻个人财产分别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种约定可以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任何时候进行,但是要注意一点,就是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比如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发生债务纠纷,为了逃避债务,就在离婚前匆忙地签订了一份约定,把所有的财产都归属于一方。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约定,因为它显然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做出的不正当行为。
如果夫妻双方有这种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要按照约定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那么就要按照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二)损害夫妻共同利益或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1.可主张对方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可主张对方不分或者少分。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中做了一些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损害方进行惩罚性的扣减。具体扣减多少,要根据损害的程度和后果来判断。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一)尽量达成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的私事,法院会尊重双方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避免诉讼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的消耗,也可以减少对双方和子女的心理伤害。当然,协议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二)明确财产的归属和价值。
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是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以及各种财产的价值。如果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或价值有争议,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合同、发票、银行流水、房产证、股权证明等,并尽可能找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或评估结果,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情况来决定,这可能不利于你的权益。
(三)注意财产的变动和转移。
如果你发现对方将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或者将个人财产掺入共同财产中,你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或追回,并向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如果你自己也有类似的行为,你应该注意保存好证据,并说明你的合理理由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