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心理密码
李玫瑾: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心理密码
近日,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在接受央广网专访时,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心理成因。她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并非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涉及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复杂议题。
“占便宜”心态与心智不成熟
李玫瑾教授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是“占便宜”的心态。她指出,一些未成年人错误地理解了法律的保护,认为自己不满14周岁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从而滋生出一种“占便宜”的心理。这种心态使得他们在行为选择上更加放纵,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占便宜”的心态,心智不成熟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李玫瑾教授强调,许多未成年人并不真正理解犯罪的后果,他们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影响。她举例说:“很多未成年人并不明白,‘死罪没有,活罪难受’,在监狱里关20年,那滋味是很难受的。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错过了。”
家庭与学校的双重责任
在谈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时,李玫瑾教授特别强调了家庭和学校的责任。她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源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一些家长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懂如何进行法治教育,但最简单有效的教育就是直接告诉孩子“你们可以淘气,但绝不可偷盗与杀人!”
在学校教育方面,李玫瑾教授建议通过少年法庭审判等形式,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有仪式感的教育。她描述道:“庭审半圆桌形式,桌子是U字形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老师、被害人的家属、律师等专业人士都会参与。法官按照程序一道一道走,宣读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处罚结果。这个过程当中,参与的每个人都要从他们的角度来谈对这个案件的看法,当这些人都说完以后,这个孩子脑袋都快扎到桌子底下去了。他听了这么多不同角度的看法,他就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年龄与行为:量刑的双重标准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问题上,李玫瑾教授认为,年龄不应是唯一的标准。她指出:“对于未成年人,在确定他该不该负刑事责任的时候,光靠降低入刑年龄是不够的。现在降到12岁,假如他11岁也做了一个很恶性的案件,该怎么去确定?”
李玫瑾教授提出,应该从作案人的行为特征来判断其责任能力。她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评估:一是作案前对犯罪目标的选择性;二是作案前有无犯罪工具的准备;三是犯罪实施中有无顺序步骤;四是作案中及作案后有无反侦查的表现。如果这四点都具备,说明作案人有犯罪行为的责任力。
案例分析:从“3名初中生杀人案”看未成年人犯罪
2024年3月,河北邯郸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李玫瑾教授认为,这起案件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性。她指出:“小孩是一个浑孩子的话,那一定大人有问题,那这个大人他为什么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这起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并未像社会大众呼吁的那么严重,这引发了广泛的质疑。李玫瑾教授解释道:“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简单地以年龄作为唯一标准。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共同努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李玫瑾教授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她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法治教育:家庭和学校都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行为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关注早期征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如吸烟、饮酒、赌博、离家出走等,往往是辍学、逃学的早期征兆,需要引起家长、学校和社区的高度重视。
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李玫瑾教授建议,应该建立一套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门的处理。这不仅包括刑事处罚,更应该注重教育和矫治。
家长承担责任:李玫瑾教授建议,当未成年人犯罪时,家长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她提出:“我建议要让孩子的家长付出代价,也就是说因为你不监护不到位,因为你不好好教育孩子,因为你没有很早地嘱咐孩子哪些行为不能做,那么这个孩子出了问题,那就是家长的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系统的共同努力。正如李玫瑾教授所说:“人生最好的路,就是不走犯罪那条路。”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