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巡回法庭:家门口的公正守护者
最高法巡回法庭:家门口的公正守护者
“6个巡回法庭自设立以来,共审结案件8.7万件,充分发挥了贴近群众、就地解纷的制度优势。”这组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直观展现了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的显著成效。
“巡回”让司法更亲民
“巡回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动”起来的法庭。它打破了传统法院“坐堂办案”的模式,将法庭搬到了群众的“家门口”。这种“动”起来的司法服务,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更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在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足迹遍布各地。这里总人口近2.7亿,占全国近五分之一,今年前10个月一审案件总数达288.5万件。面对如此庞大的案件量,四巡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通过数据会诊、实地调研等方式,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
“公正”让司法更有威
巡回法庭不仅是“动”起来的法庭,更是“公”字当头的法庭。它通过公正司法,实质性化解纠纷,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甘肃永靖县“在水一方”小区,一起持续10多年的房地产纠纷,涉及上千户老百姓的房本问题。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办案法官三赴甘肃,通过多方协调,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黑龙江发生的“孙氏三兄弟案”中,三兄弟因养老问题与政府部门产生纠纷,先后提出137个行政复议申请。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与行政庭协同配合,通过多次实地走访、现场调解,最终促成争议圆满解决。这个案例生动诠释了巡回法庭“守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
群众心中的“最高法院”
巡回法庭的设立,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最高法院的司法服务。这种便利不仅体现在地理距离上,更体现在心理距离上。
“有信必复”是巡回法庭对群众的庄严承诺。以第四巡回法庭为例,今年前三季度共办理来信6891封,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答复率98.15%。这样的数据背后,是巡回法庭法官们“就是头拱地也要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的决心。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评价说:“巡回法庭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效化解各类复杂争议方面,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
不断深化的改革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巡回法庭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最高法制定印发《巡回审判规程》,要求审判业务部门“当巡则巡”“能巡尽巡”,将更多类型的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围。
从最初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到如今的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环境资源等案件,巡回法庭的管辖范围不断扩大。这种改革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展现了中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巡回法庭,这个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的创新机制,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它不仅解决了群众的诉讼难题,更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法治的权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巡回法庭必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