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食品安全再敲警钟
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食品安全再敲警钟
罐车混运食用油事件引发全国关注
近期,一起涉及食用油运输安全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车牌号为冀E65Z1和冀E5476W的罐车在运输工业用油后,未经清洗就直接用于运输食用油,这种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令人震惊。
事件调查:触目惊心的违规操作
经国务院食安办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涉事罐车冀E5476W于5月22日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装载煤制油,5月23日卸载后,未经清洗就于5月24日装载食用植物油,最终于5月27日抵达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卸载35.91吨油品。另一辆涉事罐车冀E6365Z同样存在类似违规行为。
行业乱象:标准缺失与监管漏洞
这起事件暴露出食用油运输行业存在诸多问题。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运输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漏洞:
标准执行不力:虽然有《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标准,但属于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执行力。
供应链监管薄弱:从仓储到运输再到销售,各环节监管存在脱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地方监管缺失:涉事地区河北邢台作为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存在失管失察问题。
重拳整治:新标准出台与专项整治
针对此类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采取有力措施:
出台强制性标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要求食用油运输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并对清洁、维护等环节提出严格要求。
开展专项整治:国务院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责任追究:对涉事企业、车主、司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建议:建立完善监管体系
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监管体系:
建立专车专用标准: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具有约束力的专车专用标准,确保运输环节安全可控。
完善供应链监管: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建立可追溯体系。
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召回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提高违法成本。
结语: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用油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我们期待通过此次事件,能够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完善,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