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加班有三倍工资!新规引发热议,企业如何应对?
除夕加班有三倍工资!新规引发热议,企业如何应对?
除夕首次成为法定节假日,企业需支付3倍加班工资
2025年1月28日除夕夜,对于许多坚守岗位的劳动者来说,这个夜晚不仅意味着团圆,更意味着一份实实在在的“红包”——根据最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除夕首次被列为法定节假日,企业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这一政策变化源于2024年11月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修改。根据新规,从2025年1月1日起,农历除夕被正式纳入法定节假日,与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一同享受3倍工资待遇。这一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传统节日的重视,更为广大劳动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交通补贴等额外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 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8小时
以一位月工资6000元的劳动者为例,其日工资为:
6000元 ÷ 21.75天 ≈ 275.86元
如果除夕当天加班8小时,应获得的加班费为:
275.86元 × 300% × 8小时 ≈ 662.06元
企业如何应对?
对于企业来说,这一政策变化无疑增加了人力成本。特别是对于餐饮、零售等依赖人力服务的行业来说,如何平衡人力成本与员工权益成为新的挑战。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安排调休来代替支付“三倍工资”。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以补休、调休等方式替代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这一规定在近期的一起劳动仲裁案例中得到了明确。
小明于2024年1月入职东莞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房产销售工作。当年10月1日至3日,公司要求小明到岗上班,并安排小明在当年10月25日至27日予以补休。小明领取工资时,并未看到加班工资。公司的答复是事后已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给予的实际休息天数并没有减少,小明无权索要加班工资。而小明认为,法定休假日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故申请劳动仲裁。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某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小明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其在2024年10月1日至3日的加班工资。该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虽然公司已安排小明补休,但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仅规定休息日加班可补休,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能否补休无明文规定。针对该问题,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劳动者如何维权?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 对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需要提醒的是,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交通补贴等额外津贴。同时,法定节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补休、发放过节礼品都不能替代加班费。
这一政策变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为传统节日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短期内会增加人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这将促进企业更加合理地安排生产计划,提高劳动效率。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仅增加了收入,更体现了社会对劳动者付出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