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汨罗村支书酒驾被追捕事件始末:从违法到索赔
岳阳汨罗村支书酒驾被追捕事件始末:从违法到索赔
2020年12月8日,湖南省岳阳汨罗市白塘镇移风村发生了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该村支书冯某在酒驾逃逸过程中,被四名青年追赶至家门口,并在逃跑时摔断腿。随后,这四名青年自称是辅警,并与村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67岁老人死亡。目前,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事件经过
当晚,村支书冯某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因无证驾驶且酒驾,他选择弃车逃跑。四名青年见状,驾车追赶冯某。在追至冯某家门口时,冯某试图逃跑,不慎摔入沟中导致腿部受伤。随后,冯某进入村中超市寻求帮助,称自己被人追打。超市老板冯先生的父亲听到动静后出来查看,此时,四名追赶者到达现场并声称自己是辅警。然而,村民并未相信他们的说法,双方发生争执。在冲突过程中,一名67岁老人倒地身亡,具体死因尚不清楚。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村支书冯某的行为存在多处违法:
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妨害公务:冯某在遇到交警查酒驾时,选择驾车逃离卡点,这种行为属于妨碍公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区的,可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追赶冯某的四名青年,他们的行为也值得商榷。虽然酒驾和妨害公务都是违法行为,但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因此,四名青年的追捕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社会影响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多个问题的思考:
见义勇为的边界:四名青年追捕酒驾者的行动虽然出于正义感,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值得商榷。这提醒我们在面对违法行为时,应该在法律框架内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执法规范性:事件中提到交警在追赶一段路后让社会车辆继续追赶,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引发了公众对执法规范性的关注和讨论。
冲突处理:事件中出现了多起冲突,包括追赶者与村民的冲突、村民之间的冲突等。这提醒我们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该保持冷静,避免冲突升级。
最新进展
2022年7月,村支书冯某因酒驾和妨害公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出狱后,冯某向四名青年索赔19万元,声称如果没有他们的追赶,自己不会摔倒受伤。然而,法院最终判定冯某的索赔请求无效,认为其酒驾逃逸行为已经定性,且无法证明四名青年的追赶与其摔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这起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仍在继续。如何在维护正义的同时遵守法律?如何在执法过程中确保规范性?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