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这些戴口罩的错误习惯会增加感染风险
专家提醒:这些戴口罩的错误习惯会增加感染风险
近日,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科学规范地佩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然而,很多人在佩戴口罩时存在一些错误习惯,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可能会让口罩失去防护作用,增加感染风险。
五种错误佩戴口罩的情况
口罩拉到下巴处:这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将口罩拉到下巴处,不仅会让口罩内层受到污染,还可能在说话、进食时将病原体带入口鼻。
没有完全贴合面部:口罩与面部之间存在缝隙,空气会直接进入鼻腔或通过口罩顶部及两侧进入呼吸道,降低防护效果。特别是鼻子和下巴部分暴露在外,会大大降低口罩的防护作用。
反复触摸口罩:频繁触摸口罩可能导致手上的细菌和病毒附着其上,增加口罩的污染风险。同时,口罩表面附着的病原体也可能通过手部触摸间接传播给个人或他人。
口罩内外颠倒: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设有专门的过滤层。若将口罩内外颠倒佩戴,会导致过滤层功能丧失,无法有效阻隔空气中的病原体。
错误选择口罩类型:例如,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症状者如果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其携带的病毒可能通过呼吸阀直接排放至周围空气,增加对周围人群的传播风险。
如何正确佩戴口罩
- 佩戴前要彻底洗手,避免触摸口罩。
- 确认口罩的内外上下,确保正确佩戴。粗糙且防水的面料应朝外,吸水且柔软的面料则朝内。
- 口罩必须贴合面部,完全遮盖口鼻和下巴,避免漏气。
- 在进食时务必取下口罩,并遵循正确的洗手步骤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口罩,若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则不宜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不戴口罩的法律责任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因不戴口罩的行为,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等传染性疾病,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政府要求全民佩戴口罩的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期间,若个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拒绝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就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更严重的是,如果因不戴口罩的行为导致了疫情的大面积传播,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就可能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佩戴口罩不仅能降低个人感染风险,还能为身边的人提供更好的保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务必科学规范地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