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房产分割
上海离婚房产分割
在上海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但关键的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同购房情况下房产的分割原则,以及离婚房产过户的具体费用计算方法,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上海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一、上海离婚房产分割
在上海进行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房产购买情况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双方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只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离婚时就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三)婚后购买情况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存在过错等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割比例。
二、上海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上海,离婚房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婚前购房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能证明出资情况,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共同共有处理,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二)婚后购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法院在分割房产时还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
三、上海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算
在上海,离婚房产过户费用计算如下:
(一)税类
契税: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印花税:按房产评估价的0.05%征收。
(二)费类
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缴纳;非住房,550元/套。
交易手续费:住宅按每平方米6元收取,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双方各承担50%。
工本费:核发一本房产证的免交;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房产证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过户时如果涉及到法院判决或者协议有特殊约定等情况,可能会对费用有一定影响,具体应以当地房产交易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