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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后悔要趁早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放弃继承,后悔要趁早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womenofchina.com/jiatin/2024/0223/13008.html

老年人再婚与遗产继承问题一直是家庭纠纷的高发地带。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上海的余舒朗和妻子宋欣精心培养了三个子女,他们都曾到国外留学,大儿子余成泽、二儿子余成峰已在国外定居,小女儿余幸涓也准备移居国外。2012年底,宋欣因病去世。为了抚慰父亲,大儿子、二儿子暂停了国外的工作,回国陪伴父亲。

几个月后,父亲的情况有所好转,两个儿子准备返回国外。走之前处理好母亲的遗产,成为三兄妹的共识。多年来,老两口共同打拼做生意,加上稳健投资,积累了上亿元的资产,包括七套房产、大量存款、市值数百万元的股票,以及不少古董、字画、黄金等。

余舒朗经历丧妻之痛不久,表示不会再婚,等他百年之后,所有的财产都是子女的。三兄妹各自的经济条件都不错,并不急于继承财产。考虑到父亲还健在,他们已经或者即将在国外生活,处理房产比较麻烦,就决定放弃继承,方便父亲统一管理。

2013年1月和3月,三兄妹先后两次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这就意味着,余舒朗成为妻子遗产唯一的继承人。凭借公证书,余舒朗将房产等各项财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几年后,小女儿也移居去了国外。子女们为余舒朗雇了保姆,每年为他安排体检,有时还会带他去度假,或者接他去国外暂住。

在外人眼中,余舒朗的晚年生活衣食无忧,三个子女既能干又孝顺。可对他来说,身边没有子女陪伴,精神上很寂寞。2020年,余舒朗过完八十大寿,有了找个老伴的想法。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离异多年的章春喜,相恋半年后计划结婚。

得知这个消息,三个子女都表示反对。小女儿和两个哥哥商议后,紧急回国进行劝说。余舒朗表示,自己虽然年龄大了,但还没有糊涂,希望和章春喜共度余生,理应得到子女的支持和祝福。

面对小女儿的多次劝说,余舒朗坚持结婚是他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希望子女能祝福他。父亲再婚后会不会把财产给章春喜?子女都在国外,父亲去世后遗产会不会被他人侵占?担心父亲再婚后横生枝节,余幸涓获得两个哥哥的委托授权,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母亲的遗产。

余幸涓告诉法官,当初三兄妹放弃继承是有前提条件的,即父亲不会再婚。虽然这一点没有写下来,但这 是人之常情。如果父亲当时就表示会再婚,他们肯定不会放弃继承。为了推翻《放弃继承公证书》,余幸涓提出,父亲有隐瞒一千多万元存款的事实,子女们在这一点上受到了欺骗,放弃继承的行为应该归于无效。

收到诉状,余舒朗十分气愤。余舒朗解释说,他没有刻意隐瞒一千多万元存款,只是子女没有细问,他便没说。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子女连价值最大的七套房产都放弃了,又怎会计较存款?

法官表示,父母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同样也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即使子女和父亲对于“不会再婚”有过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放弃继承公证书》证明了三个子女是自愿放弃继承,合法有效。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处理前是可以反悔放弃继承的,处理后反悔的,法律不支持。如今,房产等遗产都已经都过户到余舒朗个人名下,完成了继承。于是,法院驳回了余成泽、余成峰和余幸涓的诉讼请求。余幸涓等人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调查查明,为了让父亲继承遗产,余成泽、余成峰、余幸涓曾于2013年1月和3月先后两次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明确表示自愿放弃母亲的全部遗产,由父亲一人继承。

从公证记录来看,子女放弃继承公证是在2013年1月做出的,不需要父亲在场。3月的公证是子女和父亲共同做出的,主要是余舒朗向公证处申请继承七套房产以及妻子生前个人名下的6万余元银行存款,方便办理之后的过户手续。余舒朗陈述的都是需要办手续的财产,无需告知公证处自己名下还有其他财产,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公证处对公证过程进行了录像。录像显示,在公证员的询问下,余成泽、余成峰、余幸涓通过回答三个问题表示放弃继承。首先,公证员询问是否自愿放弃继承,三兄妹表示“不要继承,由父亲继承”。其次,公证员将有凭证证明的遗产一一列明,包括七套房产等,三兄妹又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这些财产”。最后,公证员又询问,如果还有其他属于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及包括基金在内的一切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及其他动产、不动产,是否需要继承?这个问题足以提醒三兄妹所放弃继承的遗产范围,已经超出了上一个问题罗列出的遗产,可能包括下落不明以及价值不明的遗产。三兄妹直接回答“都不继承”,说明他们并不在意遗产的价值。他们的回答也再次印证了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即放弃继承的原因是“由父亲继承”。

不难看出,公证员已经尽职尽责完成了工作,证明了三兄妹是自愿放弃继承所有遗产。三兄妹不了解也未询问的一千多万元存款,属于公证员询问的第三个问题中的“其他”遗产,已被放弃继承,不能以此推翻《放弃继承公证书》。

2023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表示,三兄妹自愿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本属于他们的遗产已经成为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即将再婚,会不会把遗产都留给他们,还是个未知数。如果父亲愿意,可以在生前以赠与的形式将财产给子女,或者留下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不能干涉父亲再婚,但可以提醒父亲与再婚对象签订财产协议,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原文来自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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