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放生”成“杀生”,什么样的“放生”才是科学的?
莫让“放生”成“杀生”,什么样的“放生”才是科学的?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在上海外白渡桥附近的苏州河发现大量死鱼。经调查,这可能与市民不科学的放生行为有关。上海海洋大学副教授张旭光对此进行了专业解读,并提出了科学放生的建议。
放生不当导致的生态问题
放生本是善举,但不当的放生却可能造成"杀生"。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副教授张旭光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鱼本身状态不佳:放生的鱼来源复杂,有些本身就不健康,换到新环境后容易产生应激反应而死亡。
环境不匹配:鱼类生存需要适应特定的环境因子,如温度、盐度、溶氧等。如果放生环境与鱼原本的环境差异很大,也会导致应激死亡。
张旭光强调,放生的鱼类死亡后应及时清理,否则不仅影响市容,还会造成环境污染,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影响其他水生动物的健康,甚至对人类健康产生间接危害。
上海海洋大学张旭光。 上海海洋大学 供图
科学放生的必要性
张旭光呼吁提倡有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有组织的科学放生需要基于对放生水体环境因子、渔业资源特征、放生鱼类的感觉行为发育特征等方面的全面认识和理解,同时还需要管理部门对放生鱼类的来源和健康状态进行跟踪监管。
建立在鱼类感觉生理和环境因子相匹配基础上的有组织科学放生,不仅能使鱼类更好地适应环境,而且对渔业资源的恢复或生态结构的优化起到促进作用。而普通群众自发放生活动在时间、地点甚至物种上都具有随意性,这样的放生不仅造成鱼类的大量死亡,而且很有可能因物种的不适,造成入侵物种的引入,而引起生态结构的改变。
科学放生的具体建议
放生区域:适宜在水域范围开阔、水质环境优良、生物饵料充足的区域开展。
放生物种:应选择本土种,避免放生肉食性攻击性强鱼类或入侵种。
放生季节和时段:需要建立在鱼类的感觉行为和环境因子匹配性研究基础上。
放生审批:非渔业部门组织的放生计划需要向渔政部门申请报备,在主管单位监管下进行方案审批。
放生数量:要依据渔业研究部门提供的建议,不能超出环境承载能力。
建立预警系统
针对群众自发放生的监管难题,张旭光建议在人员密集区域加强监督,在隐蔽区域建立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其团队正在研究一套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通过监测环境中生物电场强度的变化来预警水域中鱼类数量的突发增加或鱼类行为的异常现象。
张旭光强调,减少随意性放生需要从源头加强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不科学放生不仅没有积善行德,反而可能造成大量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