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迁移办理指南:流程详解与政策解读
孩子户口迁移办理指南:流程详解与政策解读
孩子户口迁移是一项重要的户籍管理事务,涉及家庭成员的居住和生活安排。本文将详细介绍孩子户口迁移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帮助家长朋友们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孩子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具体手续如下:
- 母亲需要撰写一份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 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由老公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需加盖“户口专用章”)
- 如果母亲有国家单位,单位需要开具情况属实的证明,并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如果没有单位,则需要到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各地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将其提交给管理母亲户口的派出所。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派出所将办理孩子的“准迁证”。
将获得的“准迁证”送到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会为孩子开具“迁移证”。
在有效期内将“迁移证”送回管理母亲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将孩子的户口落入母亲名下。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户口迁出后如何迁回原户籍地
孩子出生户籍地址迁往他处后,仍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申请返回原户籍地点。在办理此项业务过程中,需要提交该儿童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并附上近期拍摄的二寸免冠证件照。此外,还需提供原户籍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迁移批准通知书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以及新落户地区的地方政府部门及户主签发的户口接纳确认书等必备材料。
《户口登记条件》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