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摇号!没有社保、居住证要求!获取深圳车牌更快的方法来了!
不用摇号!没有社保、居住证要求!获取深圳车牌更快的方法来了!
临近年底,不少计划购车的读者都在关注深圳车牌获取和购车补贴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深圳地区获取车牌的最新政策以及相关购车补贴信息,包括新能源指标放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宝安区和龙华区的购车补贴等。
关于新能源指标放宽最新消息
根据深圳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公告,非深户现在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需要社保和居住证。同时,满足相关条件的个人,即使名下已有1辆汽车,也可以再申请一辆混动或纯电动的新能源指标。
具体条件如下:
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在本市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有效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且有效的外国人,持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可以再申领1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名下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深圳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
2025年1月31日前。注:如预算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活动。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
-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万元/辆,燃油车补贴1.2万元/辆;
-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辆,燃油车补贴1.5万元/辆。
以上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自《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本指引标准执行补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申请条件
- 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 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 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
- 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址查询)购车并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 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 对车辆要求
- 新购车辆是未注册登记过的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
- 新购车辆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 转让和新购车辆均为乘用车。
宝安区购车补贴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活动内容
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参与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开展购车摇号抽奖活动。其中:特等奖50个,每个3万元;一等奖500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1000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3000个,每个2000元。
活动对象
- 活动对象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个人消费者。
- 个人消费者购买车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购车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
龙华区购车补贴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申请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
补贴标准
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新购车辆”申请人按申请档位平均分配该档位的补贴金额。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分配的金额为3000万元、1800万元、1200万元。具体补贴方式为:
通过“新购车辆”方式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按照分档、分类原则给予补贴,标准如下:
-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4万元/辆;
-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0.8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0.7万元/辆;
-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1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0万元/辆。
已申请“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可重复申请龙华区“新购车辆”补贴。“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标准、时限按《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补贴对象于2024年9月2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不含二手车和营运车辆),并在活动时间内取得汽车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且发票日期在合同日期之后。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补贴对象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在龙华区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是: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行业类别为“汽车新车零售”,行业代码为“5261”的汽车零售企业。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以公示当日已纳统的汽车零售企业为准,消费者可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查询。网址如下:https://www.szlhq.gov.cn/xxgk/xwzx/tzgg/。
所购车辆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已申请“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可重复申请龙华区“新购车辆”补贴。“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标准、时限按《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