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的组建与撤改
基建工程兵的组建与撤改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简称“基建工程兵”)是一个“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特殊兵种。从1966年组建到1983年撤改,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为国防工程施工和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组建基建工程兵是毛主席和党中央的伟大战略决策
1966年2月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副总理提议把国家13个行业施工队伍整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暂定名为基本建设工程兵。这是落实党中央加强国家经济建设战备问题,贯彻准备打仗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于是,关于解决国家基本建设施工队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优化队伍并寻找新出路的事项,被提上了党中央的议事日程。2月21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受周总理委托,到长沙就此事向毛主席做汇报,提出准备把全国300万国有工矿企业基建队伍中属中央各部委直辖的160万人,在今后三五年内逐步军事化,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实行义务兵役制。毛泽东听后表示赞成。
很快,国家建设委员会党组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组织起草并向中共中央呈报了《关于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试点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施工队伍较多的冶金、建工、煤炭、水电等国家部委在西南、西北地区的施工企业中,拟建立5个基本建设工程的师一级部队,进行军事化试点。周总理认为,基建工程兵是一手拿镐,一手拿枪,能工能战,劳武结合,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创造。他在报告上批示:“一旦有事,好处无穷。”
3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家建委党组的这个报告。指出:“这是提高战斗力的根本性措施,最能适应边备战、边建设的需要。”7月27日,中共中央军委同意并转发国家建委党组的上述报告,认为组建基建工程兵“完全符合毛主席关于'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的伟大战略思想”“而且对加强战备、巩固国防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切切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为此,中央军委决定,基建工程兵按纵队、支队、大队、区队、中队,即相当于部队的军、师、团、营、连,直到排、班的序列进行编制。
1966年8月1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39周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下达命令,授予首批整编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5个支队、4个部属大队番号。
基建工程兵首批生力军、突击队从何而来?
整编所需的军事、政治、后勤干部由中央军委从部队选调。主要力量从国家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建筑工程部、交通部等国务院部委直属的专业施工队伍中抽调,包括各级专业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施工工人和后勤保障人员等,还有少量领导干部。史称“工改兵”。
8月至12月,从铁道兵、兰州军区、抽调各级干部2419名,从上述6个部所属的专业建设公司或专业工程局中抽调有关人员,在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等施工驻地,把基建工程兵5个支队、36个大队,总计9.78万人,正式组建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在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尚未组成前,在国家建委内暂设“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整编办公室”,下设参谋处和后勤处,负责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联系具体工作。在国务院冶金工业部、建筑工程部、煤炭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化学工业部、交通部分别成立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一、二、三、四、五、六纵队整编办公室,各纵队整编办公室各由一名副部长负责,分别下设参谋、政工、后勤3个组。
基建工程兵部队组建后,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不使用国防经费,而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部队日常的调度指挥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部队日常的军事训练、技术训练、政治教育和总结评比等,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和施工间隙进行。
总之,基建工程兵既是一支职业化的施工队伍,更是一支承担国家急、难、险、重基建任务的部队,还是一支能打仗的部队。组建基建工程兵是毛泽东主席和中共中央在20世纪60年代的伟大战略决策。
十年间基建工程兵部队扩至49万多人,执行总参谋部授予的五码代号
从1970年至1979年的10年间,国务院、中央军委继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组建后,又通过整编、扩编、组建、转隶等形式,先后建立了交通、铀矿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普查、北京地铁和市政建设、战备通信、工程建筑、黄金地质等部队,还有基建工程兵学校。这期间,基建工程兵部队经受了“文革”的考验,在曲折中发展;迎来了改革开放的重要机遇,在壮大中腾飞;保持了正确的建设方向,建成了一支奋战在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战线上的重要力量。
1973年12月25日,中央军委和国家建委共同主持召开了基建工程兵整编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国家部分施工队伍整编为基建工程兵后显示出来的积极施工备战、优质高效建设的优越性,并从5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政治素质增强,促进了队伍革命化;二是机动灵活,调动自如,适应了南征北战的要求;三是年轻力壮,战斗力强,从根本上完成了施工队伍的力量更新;四是能工能战,劳武结合,以工为主;五是艰苦奋斗,英勇向前,锻造了一支善于抢修抢建,勇于攻坚克难的基建工程兵。尤其重要的是,会议正式提出、论证、确立了“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作为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史称“十二字方针”。
1974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试行《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领导关系的几项暂行规定》,对基建工程兵的性质、任务、建设方针、领导机构、领导关系和军事、政治、后勤工作等进行了明确,共有8条主要内容,史称“八条”。规定指出:基建工程兵是一支军事化了的国家基本建设队伍,贯彻执行“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建设方针。国家建委设立基建工程兵办公室,各有关部委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基建工程兵的日常调度指挥。“八条”的颁发和试行,使加强基建工程兵的全面建设有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1977年11月29日,国家建委党组向国务院、中央军委呈报了《关于成立基本建设工程兵领导机构的报告》。这是十年“文革”结束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移,国家建委党组提出的重要建议:为了加强基建工程兵的革命化、现代化,更多更好地完成国家交给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任务,有必要成立兵种领导机构。拟应设主任、政委各一人,副主任、副政委若干人。成立兵种党委。下设指挥部、政治部、工程部、后勤部。兵种各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建委抓总。平时主要担负基本建设施工任务。除承担战勤任务或在边疆地区进行军事工程建设的部队归军委直接指挥外,日常调度指挥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兵的政治工作,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下,由中共中央基本建设政治部和各主管部门政治部负责。军事工作和后勤工作,由总参谋部和总后勤部统一安排。在各地区执行任务的部队,党政工作由所在军区负责,要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部队建设的具体方针制定、施工生产指挥、机械装备由国家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尔后,党中央批准组建基建工程兵的领导机构,以解决部队的统一指挥和领导问题。经过多年的整编、扩编、转改,基建工程兵已发展到1个本级办公室、10个国务院部属办公室、1个北京市属办公室;所属部队共有21个支队、102个大队、1所学校,共34万余人,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担负着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以及水文、铀矿、黄金等地质普查勘探、生产和战备通信等任务。1978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成立的报告。经过一段时间准备后,4月1日,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正式成立,定为正大军区级。10月28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任命李人林为基建工程兵主任,张孔修为副主任兼指挥部参谋长,王森为副主任兼工程部部长,杨杰为副政治委员。不久,黎原为副主任。1979年3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建委主任谷牧兼任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后又陆续调黎光为副政治委员,朱光为副主任,夏夔为政治部主任,周力为后勤部部长,丁铁石为后勤部政治委员,逐步配齐了领导班子。
为加强对基建工程兵部队的领导,将各部属办公室升格为军级指挥部,到1980年底,经过又一轮扩编、改编、组建、精简、合并,基建工程兵共辖有9个军级指挥部、3个师级办公室、32个师级支队、5所师级技术学校、8个师级单位和171个大队或团级单位。部队的代号按总参谋部授予的五码代号执行。
服从国家改革和军队裁军需要,基建工程兵撤销改编
基建工程兵统一的指挥机构由于成立晚,加上部队边建、边工、边训,所以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是新老部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水平不一;二是部队高度分散,承担的任务也是复杂多样,管理教育难度很大;三是受社会风气影响,少数部队思想比较混乱,有的甚至提倡以奖金为主。
针对这些情况,结合基建工程兵既不同于野战军,又不同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按照“十二字方针”的要求,从3个方面对部队进行了整顿。
第一,大力加强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英雄模范,发扬革命英雄主义,开展技术能手、革新能手、施工管理能手的“三手”活动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第二,抓好部队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认真解决部队施工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教育训练差的“两低一差”问题,通过重点抓好几个技校和各支队及教导队的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干部轮训,提高部队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198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第七次大裁军,以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善武器装备,提高部队战斗力。8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82〕23号文件,作出了《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随即组成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12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1982〕36号文件,批转基建工程兵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呈报的《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总的撤编要求是:1982年冬至1983年春撤销改编三分之二部队共22.4万人,其余部队于1983年底前基本撤销改编完毕。
第一,冶金、煤炭、石油化工、二机、水文地质、北京指挥部和三机部、七机部办公室及国家建委直属部队,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共25万余人,史称“兵改工”。
第二,少量部队转隶军队系统,如水文地质部队4个水文地质团分别转隶北京、兰州、沈阳、乌鲁木齐军区建制并改编为军区给水工程团;通讯指挥部机关及4个团移交总参谋部通信部。
第三,水电、交通、黄金地质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6个支队、35个团,共计5万余人,成建制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称“兵转兵”。
1983年11月,基建工程兵大部分部队撤销改编完毕,其中包括纳入全军转业、退伍计划的两万余人,4000余名干部离退休。11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后工作领导小组问题的通知》,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成立基建工程兵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黎光,副组长为朱光。至1984年底,基建工程兵的撤销改编、移交和善后工作进展较为顺利。1985年初,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时党委。至此,作为一个兵种的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功勋卓著的基建工程兵足迹踏遍祖国大地
自组建之日起至撤销的十几年间,基建工程兵的足迹踏遍了当时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单项工程160多项。
在冶金工程建设上,先后承担和参加了四川江油长城钢厂和甘肃酒泉钢铁公司建设工程、辽宁鞍山钢铁公司和本溪钢铁公司的矿山及钢铁冶炼扩建改造工程、上海宝山钢铁总厂建设、北京首都钢铁公司、安徽马鞍山钢铁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钢厂等基建施工,还承担了河北唐山钢铁公司的震后重建修复任务。冶金部队承担从矿山开采到选矿、烧结、冶炼、轧钢、炼焦、机械加工等全套生产过程的项目建设。
在煤矿工程建设上,承担了陕西省韩城矿区、贵州省盘县矿区、辽宁省铁法矿区、山西省古交矿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矿等共9个省、自治区的12个矿区的矿建任务,总计年产量 达3120万吨。还承担了河北省唐山开滦煤矿的震后恢复抢修和扩建工程。
在水利电力工程建设上,承担了四川映秀、潘家口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江西万安和广西天生桥水电站建设;参加了长江葛洲坝工程的初期建设和河北引滦入唐等工程;完成了四川二滩、向家坝等水电站的地质勘探任务;支援了青海龙羊峡、甘肃白龙江、吉林白山工程的勘探和建设。
在石油化工建设上,先后承担和参加了大庆、大港、任丘油田的基建等施工任务;担负建成湖北省化工厂和化肥厂、辽阳石油化学纤维总公司、四川泸州天燃气化工厂、南京烷基苯厂等国家大型重点工程。
在水文地质普查、勘探方面,完成了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224万平方公里的水文地质普查任务,钻井工作量近80万米,查明了许多地区的水文地质面貌和地下水资源,填补了国家雪线以下350万平方公里中最艰苦地区的大面积水文地质空白。
在铀矿地质矿山勘探方面,完成面积30多万平方公里,钻硐探工作量514万米,槽深520万立方米,为国家探明了一批铀矿资源和工业储量。
在黄金地质勘探方面,完成岩心钻探进尺22.8万米,提交可生产利用的地质勘探43份,金矿储量139.4吨,银矿储量1353吨,铅矿储量13.3万吨。
在首都建设中,完成了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毛主席纪念堂、北京二环路及公共建筑工程等任务,还为北京建起大批教学、科研楼房和民用住宅等。
在战备交通建设上,改造翻越昆仑山、唐古拉山的青藏战备公路和横贯千里康藏高原的川藏战备公路;修筑穿越祁连山、大马山及原始森林的民河门源国防公路,横跨铁壁梁、三四潭等天险的秦岭战备公路,盘亘在冰峰雪岭天山之间沟通南北疆的天山公路等;累计修建公路33条,长达3500公里,桥梁260座。
在国防工业工程建设上,有陆海空军的常规兵器工业建设项目,有国防尖端武器工业建设项目,还有航空航天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等。
基建工程兵各部队还充分发挥装备好、技术熟练、突击性强、既能抢险又能抢修抢建的特殊优势,参与了河南驻马店抗洪救灾、陕西汉中抗洪救灾,辽宁营口海城和河北唐山等地的抗震救灾行动。还成建制调集部队支持深圳特区建设,先后完成了深圳第一座高楼电子大厦等多个单项工程任务,被誉为特区的“拓荒牛”、生力军。
【原载《炎黄春秋》杂志2022 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