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赵磊律师团队成功代理5700万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案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赵磊律师团队成功代理5700万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案

引用
12
来源
1.
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817165b814749ec586648367970313.html
2.
http://www.ctaxnews.com.cn/2024-09/27/content_1038831.html
3.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363691.htm
4.
https://www.junzejun.com/News/112013363bd4ed-2.html
5.
https://www.gzw.sh.gov.cn/shgzw_xxgk_ghal/20190814/0054-95214.html
6.
https://www.spp.gov.cn/spp/gyssshmhsh/202010/t20201022_486612.shtml
7.
https://www.gov.cn/flfg/2007-07/09/content_677959.htm
8.
http://www.sasac.gov.cn/n2588040/n2590387/n9854167/c29235529/content.html
9.
https://www.grandall.com.cn/ghsd/info.aspx?itemid=27270
10.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185178.htm
11.
https://www.glo.com.cn/Professionals/LiSu_Print.html
12.
https://www.kangdalawyers.com/

近日,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一起复杂的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案件,并在二审中获得胜诉。该案件涉及国有控股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转让问题,包括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国有企业改制及评估有效期争议等多个复杂要素。通过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赵磊律师团队提出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这一胜利不仅体现了专业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也为处理类似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

01

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CZ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标的金额约5700万元。科技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非国有股东,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CZ公司。同时,CZ公司还与标的公司的另外两家国有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然而,标的公司另一国有股东CC公司以交易违反国有企业改制相关规定、损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02

争议焦点

  1. 是否构成国有企业改制:CC公司主张,CZ公司同时受让三家股东的股权导致标的公司国有股权比例降低,构成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赵磊律师团队则认为,科技公司转让的是非国有股权,该交易本身不会改变标的公司国有股权的比例,因此不构成国有企业改制。

  2. 评估有效期争议:CC公司提出,股权转让未在评估有效期内完成,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赵磊律师团队通过仔细审查交易时间线和相关文件,证明交易是在评估有效期内完成的,不存在违规行为。

  3. 优先购买权问题:CC公司还主张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赵磊律师团队则从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定义出发,结合具体交易流程,论证了CZ公司作为善意第三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股权,且交易过程符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03

律师策略

赵磊律师团队在代理本案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关键策略:

  1. 全面梳理交易流程:团队详细审查了整个交易过程,包括挂牌公告、竞价、签约等环节,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

  2. 精准适用法律:针对CC公司的各项主张,团队逐一进行法律分析,引用《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反驳了对方的诉求。

  3. 类案检索支持:团队通过类案检索,找到了多个支持其观点的判例,进一步强化了诉讼策略。

  4. 证据充分准备:团队准备了详尽的证据材料,包括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评估报告等,确保每个争议点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04

判决结果

2022年4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CC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法院认可了赵磊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为案涉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不构成国有企业改制,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05

案件意义

本案的胜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明确非国有股权转让性质:确立了国有控股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转让,只要不改变标的公司国有股权比例,就不构成国有企业改制,无需履行额外的审批程序。

  2. 规范优先购买权行使:明确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边界,防止滥用该权利阻碍正常交易。

  3. 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为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增强了交易各方的信心。

赵磊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诉讼策略,不仅为客户挽回了巨额损失,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随着国有资产交易的日益频繁,本案的判决将对未来的相关纠纷解决产生深远影响。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