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山东医院医疗事故敲响警钟: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新疆、山东医院医疗事故敲响警钟: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起医疗事故案例,再次敲响了医疗安全的警钟。这两起分别发生在新疆和山东的医疗事故,均被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涉事医院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当前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
新疆医疗事故:手术不当致患者死亡
2020年12月,患者吴某乙因"左小腿肿胀不适10天,伴瘙痒不适3天"到某甲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小隐静脉曲张、下肢静脉血栓,随后进行了"左下肢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分段剥脱术"。术后,患者出现胸背疼痛、发热等症状,转至某乙医院治疗。然而,由于两家医院的医疗过失,患者最终在2021年1月30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乌鲁木齐某医学会鉴定,某甲医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手术时机选择不当
- 手术操作不规范
- 术后病情变化未及时行相关检查
某乙医院则存在:
- 入院检查异常未进一步排查原因
- 未进一步治疗
- 病情告知未落实签字
最终,法院判决某甲医院承担70%的责任,赔偿339624元;某乙医院承担30%的责任,赔偿143186.56元。
山东医疗事故:护理不当致患者死亡
2022年3月,患者梁某台入住山东某医院精神科一病区。4月7日凌晨3时23分,患者突然光脚跑到餐厅用头撞墙,护士紧急制止未果。随后,患者出现呼吸粗重、意识不清等症状,经抢救无效于4月14日死亡。
法院认定这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医院的主要过失在于:
- 在患者出现异常行为后,仅进行制止和约束,未积极检查病情发展
- 未及时通知家属
- 夜间巡查存在疏漏
最终,医院被判承担49%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频发,暴露管理漏洞
这两起医疗事故案例暴露出当前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部分医院在医疗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监督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医务人员操作不规范:手术时机选择、操作规范性等方面存在明显过失。
护理工作存在疏漏:夜间巡查、病情观察和应急处理能力不足。
病历记录和管理不善:病历记录不完整,未能及时反映患者病情变化。
完善制度,加强防范
为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
完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建立独立的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定期对医疗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护理规范,特别是在手术、用药等关键环节,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强化病历管理和患者知情权保障:完善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通报病情和治疗方案。
建立医疗事故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和防范。
结语
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