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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有何不同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有何不同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354580.aspx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需要通过借款来解决资金问题。银行借款和民间借款是两种常见的借款方式,它们对应的借款合同也存在诸多不同。本文将从主体、是否有偿、是否要式合同以及是否为实践合同四个方面,对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进行详细对比。

主体不同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因此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但非金融业务的内部借款除外)。

是否有偿不同

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因此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则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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