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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籍(电子化转入)指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机动车转籍(电子化转入)指南

引用
网易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MK2FTN10514L9U6.html

机动车转籍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或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现机动车所有人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转让登记。

为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传递,减少群众两地往返,优化办事流程,“交管 12123”手机 APP 提供机动车转籍申请功能:支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所有人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不变);支持在转入地交易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的购车用户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

一、办理流程

  1. 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办理转籍前需先在转出或转入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办理二手车交易发票。
  2. 转籍申请:可以在“交管 12123”APP 办理电子化转籍业务或者到车管所现场办理。
  3. 转入地车管所上牌:转籍申请完成后,开车到转入地车管所查验区查验车辆。
  4. 业务办理:查验完成后,前往业务大厅取号排队受理,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5. 选取号牌:有以下两种方式:
  • 现场窗口选号(50 选 1);
  • 可提前在互联网选号,登录“交管 12123”手机 APP【在用车选号】,包括随机选号(5 次“10 选 1”)以及自编选号(20 个自编机会),确定号牌号码后需在系统提示截止日期前及时到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
  1. 缴费制证、领取号牌:领取新的行驶证、车牌、登记证书签注。

二、所需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转入地交易的,所有人变化)
  5.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
  6.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 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适用夫妻之间变更的,双方均需到场)

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代办人还须提供:

  • 个人车主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建议登录'交管 12123'手机 APP -【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
  • 单位用户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三、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机动车所有人不变时的电子转籍申请流程:

  1. 下载注册并登录“交管 12123”APP,主页点击【更多】,选择【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转籍类型,进入到备案机动车列表界面,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最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插图 1)

  2. 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插图 2)

机动车所有人变化时的电子转籍申请流程:

  1. 登录“交管 12123”APP,主页点击【更多】,选择【机动车业务】—【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变化】转籍类型,在选择转入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界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注:转入地必须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地一致。

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插图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 3 日内办理,期间您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受理成功的,可办理互联网在用车转入选号业务。业务办理成功后,车主可驾驶车辆至转入地车辆管理所转入业务受理点办理转入业务。

温馨提示:请仔细阅读业务须知并确认自己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的转入条件,以避免退办的不便及浪费自己转入机会。

四、办理须知

  1. 车辆电子转籍仅限 9 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 《机动车登记规定》(164 部令)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 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1. 涉及转籍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

五、常见问题

  1. 办理市内过户原车主需要到场吗?
  • 不需要。原车主无需到现场,现车主可直接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1. 车牌可以跟随车辆一起过户吗?
  • 不可以。机动车可以过户,但机动车号牌号码不能过户。符合条件的原号牌号码只能由原车主使用。
  1. 车辆抵押期间可以办理过户吗?
  • 可以。机动车在抵押/质押登记期间的,需原、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时需另提供: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质押权人身份证明、新签订的抵押/质押合同原件。
  1. 机动车办理电子化转籍后不想转了怎么取消该业务?
  • 现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将在每个工作日查询互联网平台申请信息,在 1 日内审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档案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由系统自动通知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制作机动车电子化档案资料并转递。如需退办,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至注册地车管所现场申请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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