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帝国的历史:从倭马亚王朝到阿拔斯王朝
阿拉伯帝国的历史:从倭马亚王朝到阿拔斯王朝
阿拉伯帝国是世界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实体,其历史可以追溯到7世纪。帝国的统治者们通过军事征服和政治统治,建立了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庞大帝国。本文将详细介绍阿拉伯帝国的发展历程,包括奥斯曼时期、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统治情况。
阿拉伯帝国(下)
奥斯曼,属于古莱氏族的倭马亚家族,早年率穆斯林弟子赴埃塞俄比亚避难,继任第三任哈里发(644-656)。这一时期,继续对外扩张政策。652年前后,阿拉伯人征服阿塞拜疆及亚美尼亚的部分地区。645年,阿拉伯人在水战中负于拜占庭军队,遂于叙利亚和埃及建立海军。649年,穆阿维叶攻占拜占庭海军基地塞浦路斯。655年,阿拉伯海军在菲尼克斯附近海面打败拜占庭舰队。但对外扩张势头有所减弱,统治者上层集团中的派别之争渐趋激烈。以阿里派为核心形成反对奥斯曼的什叶派,在各地进行反奥斯曼的活动。656年6月,500名亲阿里的埃及反对派进入麦地那,在奥斯曼的住宅杀死奥斯曼。7天后,穆斯林的上层在阿里派的压力下推选阿里为哈里发。
阿里(656-661)继任伊始,就面临新的争权斗争。阿伊莎(穆罕默德之妻)与祖拜尔、阿穆尔结成联盟,率领追随者迁往巴士拉。656年12月初,阿里于巴士拉城外击败阿伊莎的联军。稍后,迁都库法,撤换奥斯曼任命的大部分省长,并要求其他省长宣誓效忠。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拒绝宣誓,并要求阿里交出刺杀奥斯曼的凶手,向阿里政权发难。阿里随即采取军事行动。
657年7月,两军决战于叙利亚的绥芬平原。穆瓦维叶在将败之际,用部下阿慕尔.伊本.阿绥的计策,令将士枪挑《古兰经》,高呼"让安拉判决"。阿里采纳主和派建议,与穆阿维叶议和。双方各自撤军。阿里所部的主战派离开阿里,形成哈瓦立及派(意为出走者),即军事民主派。661年1月,阿里在库法被哈立瓦及派刺死。库法附近的阿里陵墓后来成为什叶派的圣地纳贾夫城。
4.倭马亚王朝(661-750)
埃及和叙利亚的穆斯林贵族拥立穆阿维叶(661-680)为哈里发。穆阿维叶尊奉逊尼派,迁都大马士革。旗帜尚白,中国史书称"白衣大食"。 679年,穆阿维叶提名其子叶齐德(680-683)为哈里发继承人,召集各地代表到大马士革,向叶齐德效忠,再让这些代表去征求各地的意见,实际将产生哈里发的选举制度改为世袭制。倭马亚家族世袭的倭马亚王朝由此确立。
伊拉克什叶派反对叶齐德继承哈里发,而拥戴阿里次子侯赛因为哈里发。680年,侯赛因及眷属、卫队在库法附近的卡尔巴拉山区被叶齐德的骑兵追杀,全部遇害。卡尔巴拉后来也成为什叶派的一个圣地。从此,伊斯兰教严重分裂。什叶派在政治、宗教上与逊尼派势不两立。
倭马亚王朝继续奉行对外扩张政策。664年开始东侵,穆阿维叶征服喀布尔;705年,阿拉伯人攻占吐火罗斯坦首府巴里黑;712年,征服花刺子旗;至此,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广大地区都建立起了穆斯林政权。至713年,东侵的另一支部队已使印度河下游和印度河三角洲完全伊斯兰化了。700年左右,阿拉伯人彻底驱逐了拜占庭在北非的势力,打垮了柏柏尔人的抵抗,完成了北非的伊斯兰化。8世纪初,阿拉伯人进入南欧的伊比利亚半岛,打败了西哥特人,占领了西班牙;732年10月,在图尔被法兰克人击败,遂停止了对欧洲的扩张。669年至717年曾三次大规模进攻君士坦丁堡,均未成功。
至8世纪中叶,阿拉伯帝国成为疆域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庞大帝国。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政治文明,盛行于西起大西洋的比斯开湾,东至印度河与中国边境的广大地区。
倭马亚王朝时期的阿拉伯帝国,哈里发是政治、军事、宗教的最高领袖。下设宰相(维齐尔)辅佐哈里发。中央政府设立由各大臣掌管的政务、财政、军需等部。全国分为5个省区:伊拉克省区,辖波斯、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河外地区、信德和旁遮普;阿拉伯本部省区,辖也门及阿拉伯半岛中部;东部省区,辖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小亚细亚;埃及省区、易弗里基叶省区,辖北非、西班牙、西西里等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由哈里发直接统治。由国家邮政局管理的邮政系统,利用驿马在首都和各省会之间传递信件。各省区的首脑为艾米尔(总督),由哈里发任命,节制全省军政官员,唯税务官直接向哈里发负责。各省区的大法官从宗教学者中选拔,负责处理诉讼,管理宗教基金。各省的宗教领袖一般由总督或大法官兼任,代表哈里发支持省区的宗教事务。省下设县,县长由总督任命,报哈里发备案。
帝国居民分为四等:阿拉伯穆斯林,享有免税特权,只交天课;非阿拉伯穆斯林,免人头税,但要交纳土地税;保持原来宗教信仰的非穆斯林,须交人头税和土地税,一般不得从事参政活动,但也有例外,如大马士革的基督徒曾担任政府财政部长;奴隶,多为征服战争中的俘虏。
在征服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一部分成为哈里发王室土地,即"沙瓦非";一部分分给清真寺,即"瓦克夫",免除赋税,不得转让、抵押、变卖;余者为贵族的采邑,称"伊格塔尔",领有采邑者须向哈里发提供军事服役。
此外,改奉伊斯兰教的拜占庭、伊朗的地主仍保有原来的土地,这种个人私有土地称为"穆尔克",个人可自由支配。土地一般由依附农民耕种,地租为收成的1/3到1/2。帝国初期,赋税较轻,以后纳税负担逐渐加重。政府日益腐败。哈里发纵容官员横征暴敛,高级官吏营私舞弊的现象极为普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帝国内形成各种反抗势力,其中最主要的是:什叶派,伊拉克人多为其拥护者;阿拔斯派,拥戴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后裔;呼罗珊人,波斯的穆斯林。
后来,这三种势力逐渐结成联盟,领袖是阿拔斯派的艾卜.阿拔斯。747年6月,呼罗珊爆发穆斯林起义;9月,起义者攻克呼罗珊省会木鹿。749年,伊拉克首府库法驻军投降。同年10月,艾卜.阿拔斯在库法被拥戴为哈里发。
750年1月,在底格里斯河支流大扎河左岸,倭马亚王朝末代哈里发麦尔旺二世的军队与阿拔斯军队决战,麦尔旺二世战败,逃亡埃及,同年8月,被追杀于卜绥尔城。倭马亚王朝灭亡。
5.阿拔斯王朝(750-1258)
阿拔斯王朝旗帜尚黑,中国史书称为"黑衣大食"。国家最初定都库法,762年迁都巴格达。
在阿拔斯王朝统治时期,种族特权和种族歧视已逐渐消失,阿拉伯血统不再至高无上。迁都巴格达后,古代东方的传统,尤其是波斯的风尚对帝国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各级政府官员中,波斯人也占很大比例。
王朝体制为波斯式的君主专制政体。哈里发是国家军事、政治、宗教的最高领袖,为安拉的代理人、"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全国的警察组织庞大而严密,警察待遇优厚,国家警察署长兼任哈里发的警卫长。哈里发的近卫军为领军饷的常备军,是维护政权的支柱。总法官由哈里发任命,必为笃信伊斯兰教、精通教义与教律之人。维齐尔(宰相)辅助哈里发,有权秉承哈里发的旨意处理一切行政与宗教事务;有权对中央与地方的政府官员的任免提出意见,报哈里发批准和执行。宰相下设会计检察院、枢密院(掌管公文、敕令),以及军政、财政、商务、农业、工业、邮政等各部,称作"狄万";各部由大臣领导,设若干秘书处理具体公务。另设御前总监,向哈里发和维齐尔转呈各部总监对各部工作的考核报告。帝国初期,全国划分为24个行省。各省总督由维齐尔提名,哈里发委任。总督节制省内军政官员,全权处理省内军务政务。但一般任期很短,各省均有代表常驻巴格达,随时接受哈里发的旨意。哈里发还经常派出钦差大臣,到各省传达命令,参与处理军政事务。邮政网络连接巴格达和各个省会,全国设有驿站900多处。
帝国初期,赋税较前朝有所降低,一般为收成的2/5。8世纪下半叶后,赋税逐年增加。政府也日益腐败。皇室和贵族的生活荒淫奢侈,社会贫富极为悬殊。苦难深重而又笃信伊斯兰教的民众,以自己的方式重新阐释教义,形成各种宗教异端;他们将自己的宗教付诸行动,就产生了各种以宗教异端形式出现的反抗运动。
776年,河外地区胡拉米叶教派的农民起义。该教派认为,宇宙间有善恶二神,一切暴力、压迫、不平等皆来源于恶神;一旦善神降临人间,正义就会得以实现。起义领袖哈希姆.伊本.哈金,以绿纱蒙面,自称凡人无法忍受他面部的刺眼圣光,史称穆盖奈特,即"蒙面人"。哈希姆曾占领河外地区,向农民分配夺自贵族的土地。783年,起义被镇压。
816年,巴克尔领导的胡拉米叶派又在阿塞拜疆起义,并提出土地公有和取消赋税的口号,得到民众的拥护,曾控制帝国北部商路,与拜占庭皇帝结盟,起义一直坚持了20年。
869年,巴士拉地区爆发黑奴起义。黑奴首领阿里.伊本.穆罕默德自称阿里后裔,安拉的使者,提出作恶者即为异端,主张人人平等,黑奴亦可为哈里发。义军曾进抵巴格达,有20万之众。但后来起义首领并未废除奴隶,起义军占领地区农民仍要交纳赋税。883年,起义被镇压。
9世纪末年,伊朗、也门、巴勒斯坦、叙利亚等地兴起盖尔麦特运动。盖尔麦特教派源于什叶派,因其领袖盖尔麦特而得名。该教派为秘密宗教组织,加入者必须经过秘传,信徒都要交纳1/5的收入作为教派公用基金;不赞同朝觐,不恪守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敌视非盖尔麦特派教徒,认为杀死敌对的穆斯林是合法的。教派领袖宣称,隐蔽的伊玛目即将降临,号召建立一个财产公有、人人平等的社会。899年,盖尔麦特派在波斯湾建立独立国家,建都艾赫萨(今胡富夫)。这个国家不礼拜,不封斋,从事农业劳动的主要是黑奴。930年,盖尔麦特派袭击麦加,杀朝觐者,带走天房的黑色圣石(951年才送回)。盖尔麦特派国家的历史一直延续到12世纪。
9世纪后,阿拔斯王朝的国势逐渐衰落,庞大的阿拉伯帝国开始解体。
867年,军事贵族萨法尔在锡克斯坦建立独立的萨法尔王朝。869年,哈里发为阻止萨法尔的东进,将吐火罗斯坦、信德等省作为封邑封给萨法尔;后又正式承认萨法尔所征服的地区。
874年,袄族贵族奈绥尔灭萨法尔王朝,在呼罗珊省建萨曼王朝。
962年,麦哈穆德在阿富汗建立哥疾宁王朝,名义上仍承认哈里发的宗主权。
10世纪中叶,哈木丹之子哈桑在毛绥里(今摩苏尔)省建立哈木丹王朝,并且强迫哈里发封其为"纳绥尔.道莱"(意为国之辅弼)。
12世纪末,十字军侵入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等地建立十字军教国。
阿拔斯王朝后期,王权衰微,哈里发只剩下因宗教信仰而使人敬畏的名号。
945年,波斯的布韦希人(信奉什叶派教义)赶走控制哈里发的突厥近卫军,被哈里发穆斯台克非(944-946)当做救星迎进巴格达,随即成为巴格达的真正统治者。挟天子以令诸侯,保持哈里发的最高政治、宗教领袖的名号,实际统治阿拉伯帝国长达一个多世纪。
1055年,信奉逊尼派教义的塞尔柱人攻进巴格达,赶走了布韦希人,被哈里发任命为摄政王,并赐以"苏丹"(意即权威)的称号。塞尔柱人同样取得了实际的统治权,但仍然没有废黜哈里发。塞尔柱人统治时期,推行军事封建制度。军事贵族世袭被封赐的土地,农民承担实物地租和劳役,并为过往官员和军人提供食宿。
13世纪,蒙古军队开始对西亚的军事征服。1258年2月,蒙古人攻占巴格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