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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有什么区别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有什么区别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66law.cn/laws/196793.aspx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关系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劳动争议处理、工资标准等方面有着不同的适用规则。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别

  • 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即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地址。
  •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即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场所。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将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工资标准的适用规则

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总结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劳动争议处理和工资标准等方面有着不同的适用规则。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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