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康德道德观的批判及其当代意义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康德道德观的批判及其当代意义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bilibili.com/opus/983792693305933831

康德的道德哲学深刻地影响了后世对于道德本质、判断和动机的理解。他的"为义务而义务"的理念,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道德判断的标准,也为我们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体现道德的力量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本文将探讨康德的道德观,分析后人对其批判,并探索其在当代社会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迅速变化,特别是在中国经历了4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进步,虽然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道德困境和价值观念的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体现道德的力量,成为了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在探讨人类道德这一哲学永恒话题时,我们不得不提及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他的道德哲学深刻地影响了后世对于道德本质、判断和动机的理解。康德的理性主义视角,尤其是他关于道德律的普遍性和实践理性的强调,为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体现道德的力量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康德道德观概述

(一)康德道德观的核心

康德坚信,道德行为的动机应纯粹出于义务,而非外在的利益或内在的情感。在康德看来,真正的道德行为,是源于对普遍法则的尊重与服从,这种尊重与服从无关乎个人的喜好或利益。

(二)理性欲望之辩

在深入分析康德的道德哲学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欲望”与“理性”这两个概念进行探讨,这将为我们理解康德的道德观提供坚实的基础。欲望可以被理解为包括与生俱来的本能欲望,以及由社会和环境因素塑造的后天欲望。而理性,康德将其定义为“意志本身,这种意志……只有普遍的目的”。[1] 康德认为,当欲望主导我们的行为动机时,我们所做出的选择往往缺乏真正的“自由”。换句话说,理性作为一种内在的、普遍的意志力量,其目的是超越了个体的特定欲望,指向了一种普遍性的目标。这种理性的运用,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超越欲望驱使的选择自由。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理性不仅是认识世界的工具,更是指导行为的道德准则。因此,理性与欲望的区分,对于理解康德所倡导的道德自律至关重要。通过理性的引导,个体能够实现真正的自由意志,做出符合普遍道德法则的行为选择。

(三)推理方法

康德在探讨道德律的普遍性时,提出了一种从理性的纯形式要素出发的推理方法。他认为,当剥离了欲望的干扰,我们便能触及理性的纯粹形态,这种形态正是道德律的普遍形式。康德的这一观点,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进一步阐释:

首先,康德提出,推理法则本身具有普遍性。例如,如果我们知道“所有人类都具有理性”,并且“康德是人类”,那么根据逻辑推理法则,我们可以得出“康德具有理性”。这种推理法则的普遍性表明,它适用于所有理性存在。康德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普遍存在的,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拥有平等的、先验的理性能力。这意味着理性不依赖于具体的经验或情境,而是一种内在的、固有的能力。由于理性不包含具体的经验成分,基于理性的推理被认为是公正的,并且可以被普遍推广。这为道德律的普遍性提供了逻辑基础。在实践推理中,即关于行为选择的推理中,我们从理性的普遍形式出发,可以推导出具有普遍性的实践结果。这些结果构成了道德律的普遍形式,指导我们的行为选择。

(四)绝对律令

这种道德律便是康德的“绝对律令”,康德是这么描述它的:“这样做: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作用普遍立法的准则”。[2]按照康德的说法,只有当我们按照绝对律令来行动时,我们的行为才不受欲望影响,这时我们的行动才是自由的、具有道德价值的。如果我们的行为是自由的,那么我们的行为动机则不能参杂任何欲望的因素,必须是出于对绝对律令的尊重。康德进一步阐释说,“道德法则在人类这里就是一个命令,这个命令是用定言方式提出来的,因为这条法则是无条件的;这样一个意志与这个法则的关系就是在义务名下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就意味着对行为的一种强制性”。[3] 这表明,道德行为不仅仅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基于义务的必然性。我们遵循绝对律令,是因为这是我们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义务,这种义务本身就是我们行动的动机,因此康德的道德观也常被称作“为义务而义务”。

此外,康德强调道德行为与个人情感无关。一个人可能出于满足某种情感而做出某种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是道德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人做了某种人们看来是道德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是为了满足其某种情感,那么这种行为仍不能称之为道德的。只有出于对道德律本身的尊重和自觉遵守而产生的行为,才能称之为道德的。

于是我们对康德的道德观进行总结:基于欲望的行动是不自由的;绝对律令不包含任何欲望的因素,是纯理性的普遍原则;只有按照绝对律令行动,自由和道德价值才能得以实现;绝对律令本身就是目的——为义务而义务。康德看到了自由与发展个人良知的关联,与消极自由观相比,无疑是进步的。

黑格尔对康德带道德观的批判

然而批判是哲学不变的话题之一,对于康德的批判也从未停止。黑格尔针对绝对律令自身的矛盾以及理性与欲望的矛盾,对康德做出了批判。

(一)空洞的道德

首先,黑格尔指出康德的道德律是空洞的,缺乏具体的内容。康德的道德律是完全基于普遍的实践理性出发的,这种理性不包含任何特殊的目的,只有普遍的目的,或者说它自身就是目的。康德的道德律要求行为必须能够成为普遍法则,这意味着道德律必须脱离任何具体情境和个人目的,以保证其普遍适用性。因此,这种道德律完全是“同一性、自我一致性、普遍性”[4],它只能是“不是任何其他东西的东西”,因而是空洞的、形式的。

(二)人性的分裂

第二,康德的观点使人性发生分裂,使理性与欲望处于永恒的冲突之中,并且否认人的本性方面有任何权利得到满足。在康德的视角中,理性是道德行为的指导原则,而欲望则被视为道德判断中的干扰因素,需要被理性所控制和压抑。这种观点将理性和欲望置于对立的位置,认为欲望是道德行为的障碍,而理性则是道德行为的源泉。至于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则仅仅是因为我们应该这么做,欲望与理性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黑格尔认为,这种对立忽视了人的欲望和情感在道德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它们与理性的相互作用和平衡。

辩护与批判

(一)辩护

针对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我首先要为康德进行辩护。

黑格尔指出康德的道德律是空洞的,虽然康德的绝对律令并不包含具体的道德原则,但认为它是完全空洞的,我认为有失偏颇。康德的道德律强调了道德主体的自律性,体现理性主义的原则。在这个层面上,它指明了道德主体在行动时的大致方向——理性。同时,它指向了人的“善的意志”,这种意志便是道德主体为实现它的道德义务而行动的意志,是道德价值的真正来源,是唯一能“无限制被称为善的”[5],凸显了道德作为人行动准测的价值。

最后,虽然康德没有详细阐述具体的道德规范,但他的道德律却为道德实践提供了指导原则。人们可以根据这些原则去判断行为的对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实际上,康德所说的绝对律令不过使用哲学思辨的语言,表达出了伦理学的“黄金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绝对律令所要求的,也是这种普遍合理的人际关系。[6]

(二)批判

我也要继承黑格尔的观点,对康德进行批判。首先,康德的道德律过于强调理性,而压抑人的感性因素。个体之间的区分,是由丰富而多样的具体经验造成的。对于理性和欲望的矛盾,康德仅以“苦行僧”式的道德回应,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对于人的某些欲望过度压抑,并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对人的感情的淡漠也不容忽视。单从道德价值上考量,感情居然是无意义的。这样的推理太过反直觉,否认了人类情感在连接人类社会和促进人类追求真善美中的作用。

同时,康德过于追求形而上学的观点,试图揭示道德永恒不变的真理,缺少对具体情况的考虑。我假设,“不杀人”是符合道德律的,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杀人都是不道德的。那么,假设有一个杀人魔要杀掉我,情况紧急,我只有两个选择,杀掉他或被杀掉。出于对道德律的尊重,我选择了被杀掉。在我死后,他杀害了更多的人。由于我的“仁慈”导致更多的人死亡,我间接地“杀了人”,那此时我的行为仍是道德的吗?

康德以其独特的理性主义视角揭示了道德的普遍性和自律性,然而康德的道德律在某些方面显得抽象和空洞,缺乏具体的道德内容,并且可能导致理性与欲望的永恒冲突。这些批判有其合理性,但我们也应看到,虽然康德的道德观并非完美无缺,但它对于当代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体现道德力量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康德道德观的当代意义

(一)道德自律与个人责任

康德的道德哲学中,道德自律和个人责任构成了伦理行为的基础。道德自律,即个体不是出于外在的压力或诱惑,而是根据普遍的道德法则自我立法。个人责任则关注于个体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包括道德选择和行为的道德判断。道德自律要求个体自我决定行为,而个人责任则要求个体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个体在道德自律中做出的判断需要在个人责任中得到执行。道德自律和个人责任共同强调了个体的尊严和价值,要求个体在社会中以尊重自己和他人为目的行动。在现代社会中,道德自律和个人责任对于促进个体的道德发展和社会的道德进步至关重要。教育应当培养个体的道德自律能力,法律应鼓励个体行使道德自律并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社会规范应支持个体的道德自律,并明确个体在违反规范时应承担的责任。个体也应不断追求道德自律,通过自我反省和学习来增强个人责任感。

(二)人是目的而非手段

当代社会是一个加速的社会,社会极度追求效率与速度,特别是在快速发展和高度技术化的背景下,人们面临着异化的问题,这表现为人被当作达成经济、技术或其它目的的手段,而非具有内在价值和尊严的目的本身。康德提出“人作为目的本身”的观点,他强调“人以及每一个一般的理性存在者,都作为自在的目的本身而实存”。[7]这表明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不应将人作为达成其他目的的工具。而康德的观点对解决加速社会中人的异化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重塑人的主体性

在加速社会中,人们往往为了追求效率、速度和物质利益,而忽视了自己和他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这导致人的主体性丧失,成为了世界的“局外人”。而“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强调人的主体性和目的性,要求我们将人视为目的本身,而非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这有助于我们重塑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倡导人们追求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

2.优化社会关系

加速社会中的异化问题往往源于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失衡。而“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要求我们在处理这些关系时,始终保持人的主体性和目的性。在社会关系中,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避免将他人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在自我关系中,我们应该关注自己的内在需求和心理健康,避免过度追求物质利益而忽视自己的内在感受;在他人关系中,我们应该建立平等、尊重、合作的关系,避免剥削、压迫和冲突。

结语

在本文中,我们深入探讨了康德的道德哲学及其“为义务而义务”的核心理念,并分析了这一理念所受到的批判以及它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康德道德观的理性主义视角,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道德判断的标准,也为我们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体现道德的力量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然而,康德的道德哲学也面临着批判。这些批判促使我们认识到,道德哲学的发展需要更加全面地考虑人的情感、欲望以及具体情境。尽管康德的道德哲学存在争议,但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意义不容忽视。

综合来看,康德的道德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道德问题的起点,而非终点。在未来的道德探索中,我们应当继续借鉴康德的道德哲学,同时也要吸收其他哲学流派的精华,形成一个更加全面、平衡的道德理解。这不仅需要哲学家们的智慧,也需要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和体验。通过这样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体现道德的力量,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 哲学史讲演录. [s. l.]: 商务印书馆, 2011.

[2]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 [s. l.]: 商务印书馆, 2011. 第31页.

[3]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 [s. l.]: 商务印书馆, 2011. 第33页·

[4] 黑格尔. 哲学史讲演录. [s. l.]: 商务印书馆, 2011.

[5] 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 [s. l.]: 人民出版社,2013. 第11页.

[6] 赵敦华. 西方哲学简史. [s. l.]: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第332页.

[7] 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 [s. l.]: 人民出版社,2013. 第62页.

本文原文来自B站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