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军队编制
明朝的军队编制
洪武初年,明朝设立了大都督府,由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1380年,大都督府改组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负责管理在京各卫所和在外各都司。都督府的职责主要限于兵籍和军政管理,不能直接统率军队。军官的选拔权归属兵部,而军队的调动和最高指挥权则掌握在皇帝手中。在战争时期,兵部根据皇帝旨意调兵,并任命总兵将官,颁发印信。战事结束后,统兵官需交还印信,士兵则返回原所属卫所。
在军队编制方面,从京都到府县,普遍设立卫所。每个卫所编制5600人,由卫指挥使统领。每个卫所下设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编制1120人,指挥官称为千户。千户所下设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编制120人,指挥官称为百户。百户所下设二总旗,每总旗下又辖五小旗,每小旗编制10名士兵。府县各卫所归各省都指挥使司管辖,各都指挥使司又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
京都的卫军分为两种:一种是五军都督府统辖的四十八卫军。明成祖时期,这些卫军被定名为“五军”,数量增加到七十二卫,并增设了三千营和神机营,与五军合称“京军三大营”。三大营被视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力量。据估计,洪武后期全国兵额约180万以上,永乐时期增至280万左右。
卫所军
卫所制是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的制度。每个卫所编制5600人,下设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既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又隶属于兵部,有战事时从卫所调兵,无战事时士兵则返回卫所。
卫所军的来源主要是世袭的军户,每户派一名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戍守并从事屯田,屯田所得用于供给军队及将官所需。
边军
"边军"一词原本指中国历史上的中原古代封建王朝在国家或地区交界处戍卫边境的军队,主要屯居在东西南北四方边境。这些军队是从各地调来的精锐部队,担任边防主力,也是各中原王朝最精锐的野战部队。他们常年与各方游牧民族作战,训练有素,装备精良。
1368年明朝建国时,设立了九大塞王,统辖漠南诸卫所。永乐之后,漠南诸卫所逐渐废除或内迁,仅保留九边重镇。九边重镇从东到西依次为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太原镇(也称山西镇或三关镇)、延绥镇(也称榆林镇)、宁夏镇、固原镇(也称陕西镇)、甘肃镇,绵延万里,史称“九边重镇”。
京军三大营
京军三大营包括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各营分工明确,协同作战。
五军营分为中军、左、右掖和左、右哨。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还从山东、河南、大宁等地调派马步官军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称为班军。五军营下设十二营,负责随驾马队官军,以及围子手营,负责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
三千营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实际人数远超三千,全部为骑兵。该营分五司,负责掌管皇帝的旗、舆服、兵仗金鼓、御用宝物等,是明朝京军的主要机动力量。
神机营是专门掌管火器的特殊部队。中军分设四司,掖、哨各分设三司,掌管铳、炮等火器。该营下设五千营,负责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三大营各设提督内臣、武臣、掌号头官统领。
各军、各司设有坐营官、把总、坐司官、监枪内臣、把司、把牌等不同职务。洪熙年间(1425年),命武臣一人总理三大营营政。
平时,五军营负责练习营阵,三千营负责练习巡哨,神机营负责练习火器。当皇帝亲征时,三大营环守皇帝大营,通常是神机营居外,骑兵居中,步兵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