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死刑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死刑
一、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回顾
1984 年,余华英结识王加文并结婚生女。1992 年王加文因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外出打工结识龚显良,两人还将亲生儿子以 5000 元转卖至河北邯郸,从此开启了罪恶的拐卖儿童之路。从 1993 年到 2003 年这十年间,余华英与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作案,拐带多名儿童。他们的行为导致一个个家庭破碎,其中有 5 对兄弟或兄妹一同被拐。
2000 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但仅刑拘两个月后就被释放。2004 年,王加文伙同余华英拐卖两名儿童在云南被抓,他们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后减刑 3 年,于 2009 年获释。在这期间,龚显良被查出患有癌症并于 2008 年病亡。
2022 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2023 年 2 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7 月 14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余华英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间共拐卖儿童 11 名。9 月 18 日,一审宣判余华英死刑,她当庭表示上诉。11 月 28 日,二审开庭,检察机关以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有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为由,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2024 年 1 月 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10 月 11 日,重审一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 11 人增加到 17 人。
二、重审一审开庭与争议
(一)被拐儿童数量增加
在重审一审开庭时,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 11 名增至 17 名。这 17 名儿童来自 12 个家庭,其中有 5 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 2 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这些新增的被拐儿童,进一步揭示了余华英犯罪的严重程度。检方新查明的 4 起拐卖案涉及 6 名儿童,其中两起系余华英与情夫龚某良合谋作案,分别在贵州安顺拐走谌氏两兄弟和王氏兄弟,并以 3500 - 4000 元的价格卖给不同家庭;另外两起则由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合谋作案,在大理、丽江拐走两名儿童贩卖至河北邯郸。目前,虽然被拐的 17 名儿童已经全部被找到,但仍有五六人至今没有和亲生父母相认,可见余华英的罪行给这些家庭带来的伤痛难以愈合。
(二)余华英庭审表现
余华英在庭审中的表现极为恶劣。她辩称自己不是主谋,是情夫龚显良打她骂她逼她去偷的孩子;而和丈夫王加文一起拐卖的孩子,也都是王加文去偷的,她只是帮忙去卖且没有收钱。当被问到很多对她不利的细节时,她就说 “都不记得了”,甚至还提出是警方诱导她承认自己拐卖了孩子。余华英在庭上全程抗争,没有任何悔过之意,还当庭翻供。对于新增的 6 名被拐儿童,虽然在法庭上承认了,但对于虐待其他被拐儿童的事却拒不承认。面对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她称自己愿意赔钱,但是没有钱。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态度冷漠,全程没有道歉,一直在抠手指头或者低头沉默,这种行为让受害者家属们愤怒不已,也让人们看到了她毫无认罪悔罪的态度。
三、重审一审宣判及影响
(一)死刑判决缘由
余华英被判处死刑,主要原因在于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从 1993 年到 2003 年的十年间,她伙同他人流窜多地,拐卖儿童数量从一审的 11 人增至重审一审的 17 人。在这 17 名被拐儿童中,有 5 个家庭均被一次拐走 2 个孩子,有的孩子还被中途遗弃,这给多个家庭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她的行为不仅导致家庭破碎,还让失去孩子的父母陷入精神绝望,被拐的孩子陷入一生的苦难,让最亲密的亲人成了陌路人。她曾多次逃避法律制裁,2000 年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后仅刑拘两个月就被释放,2004 年又以假身份被判刑,后获减刑提前出狱。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更加凸显了其主观恶性之大。
(二)各方反应与意义
被拐女孩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对于余华英被判处死刑的结果,既有欣慰,也有感慨。杨妞花表示,希望法院仍判处余华英死刑,她对余华英在庭审中的恶劣表现和毫无悔意深感愤怒。对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她希望金额能提高,虽然知道余华英无力承担赔偿,但这一诉求象征意义更大,能让大家知道拐卖儿童犯罪成本非常高,让人贩子不敢拐卖儿童。
这一判决对打击人贩子具有标杆性作用。它向全社会宣告了法律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余华英的案件揭示了拐卖儿童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起了全社会对儿童拐卖问题的特别关注。它让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坚决打击力度,为 “天下无拐” 的司法政策树立了榜样。同时,也提醒人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社会的安全意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拐卖犯罪的发生。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世界,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自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