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储备”不足?真相是......
“养老金储备”不足?真相是......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3年养老金收支情况,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比2012年增加一倍。然而,关于养老金的讨论热度持续高涨,各种说法层出不穷。本文将为您揭示其中的真相,澄清一些常见的误解。
真相一:我国养老金制度并非储备制度
近期,关于"养老金储备不足"的说法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一说法最初源自某财经媒体发布的短视频,标题为"我国养老金储备严重不足"。随后,许多自媒体不断放大这一标题,并将其与当前老龄化形势、养老难度大、劳动力不足等信息拼接在一起,试图将"养老金储备严重不足"合理化。
事实上,我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而非储备制度。个人缴纳的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由所在单位缴纳的部分当年收的当年就发放。除2020年外,过去十年来,基本养老金每年都有结余。
网络上提到的"储备养老金",实际上是指我国在2000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笔资金二十多年来从未动用过,目前市值已达3万亿元左右。
真相二:个人养老金制度并非弥补基本养老金缺口
针对"个人养老金是为了让人多交钱想出的新办法"的说法,专家指出,个人养老金的归属完全是个人的,国家不会进行任何分配和使用。个人养老金是独立的基金池子,与基本养老金不在一个地方,不存在国家让个人交养老金是弥补基本养老金缺口的问题。
真相三:养老金收入支出情况
央视新闻记者获取的近十年来养老金收入、支出数据显示,基本上每年都有结余,仅在2020年出现了支出大于收入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解释称,2020年是疫情暴发的第一年,这是建立这个制度以来首次出现这么大当期收支缺口,但当年就被消化了,因为上一年留下来的结余就弥补过来了。
真相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正在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高收入人群会出现基本养老金与工资差距较大的情况,世界各国普遍鼓励中高收入人群通过增加企业年金等形式的第二支柱,以及个人养老金等形式的第三支柱,来为自己提高养老保障。我国也在2004年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正式提出企业年金一词,并在2022年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截至目前,开立账户人数已超过6000万人。
关于养老金的其他热点问题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退休地如何确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会影响养老金?
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失业人员如果不想社保断缴,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小康头条微信公众号综合@央视新闻、央视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