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如何根治“神医”“神药”乱象?省人大代表建言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代表建议|如何根治“神医”“神药”乱象?省人大代表建言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近年来,随着民营医院的快速发展,一些医疗机构通过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导致部分患者错误就医,延误病情,造成健康和财产损失。广东省人大代表徐翼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对如何加强医疗广告监管提出了具体建议。
“祖传秘方”“神医神药”等违法广告层出不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如何解决?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省人大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内科部主任徐翼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建议》,对如何加强医疗广告监管提出了具体建议。
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民营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医疗选择和服务。然而,民营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竞争也变得尤为激烈。为争取更大盈利,一些民营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导致部分患者错误就医,延误病情,造成健康和财产损失。虽然近年来广东省持续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广告仍层出不穷,亟需加强关注和解决。
目前,医疗广告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医疗广告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难以区分。信息公开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机构需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服务情况,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公开机构基本概况、门诊急诊服务安排、专家介绍、预约诊疗途径、咨询服务电话等内容。但以上内容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八不准”禁止情形存在交叉、重合,基层监管部门难以准确区分判断发布的内容属于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还是医疗广告范畴。
二是新型包装广告与监管部门“躲猫猫”。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医疗广告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些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虚假广告,如编造虚假的专家身份、伪造成功案例、夸大疗效等,让患者和家属难以辨别其真伪。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利用各种手段将医疗广告包装成科普视频,搬运知名医疗专家科普文章,在专家名字后设置咨询按钮,或在专家文章页面投放医疗机构信息,误导患者“流向”其机构。其次,利用大数据精准投放,绕开监管部门的视线,给监管执法带来较大的难度。
三是审查与监管分离导致信息对接滞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该办法,当前医疗广告的审查与监管分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于监管和审查分置的状态。相关职能部门在 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方面仍有信息交换不及时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时难以实时查询医疗合法性。
为解决以上难题,徐翼建议,要强化法制监管,制定广告管理措施。制定广东省医疗广告管理措施,解决《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冲突的内容,明确医疗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与医疗广告界限,让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医疗机构的行为性质,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同时,完善协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整治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医疗广告审查结果发布平台,优化数据信息互通机制,以消除行业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形成有效的联合监管合力,让执法人员快速锁定违规广告,减少执法人员多方查询取证的时间和人工成本,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 核查、早处理。
精确分类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将新型医疗广告关键词、新的广告形式纳入监测系统,全覆盖、全天候监测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医疗广告,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的作用。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广告行为的 处罚力度,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制造健康与容貌焦虑、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医疗广告,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此外,还要加大科普宣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通过多渠道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如何区分科普宣传与商业广告,提高公众对医疗广告的风险辨别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并指导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主动纠错,提升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