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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诉讼中、绝大数人观望不行动的困境分析及解决路径探索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群体诉讼中、绝大数人观望不行动的困境分析及解决路径探索

引用
搜狐
1.
https://www.sohu.com/a/858599147_100183749

群体诉讼中,为何大多数人选择观望而不积极参与?这一现象背后涉及法律、经济、社会心理等多重因素。本文从实务经验出发,深入分析群体诉讼的困境成因,并探讨可能的解决路径。

困境的成因分析

1. “搭便车”心理与激励机制缺失

群体诉讼的核心矛盾在于个体利益与集体行动成本的冲突。由于诉讼结果具有非排他性(如判决效力扩张至未参与者),多数人倾向于等待他人承担诉讼成本,自身坐享其成。例如,在业主群体诉讼中,未参与诉讼的业主可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程序直接适用胜诉结果,导致“激励倒挂”。美国学者诺思指出,若私人成本超过收益,个体缺乏行动动力。

2. 诉讼成本高昂与风险顾虑

群体诉讼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高昂的诉讼费用(如律师费、时间成本等)。对于小额多数损害(如消费者权益案件),单个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可能低于诉讼成本,导致“理性弃权”。例如,在共享单车押金退还纠纷中,个人用户因金额小而放弃诉讼,转而依赖集体行动的示范效应。

3. 代表人推选困难与信任危机

群体诉讼需推选合格的代表人,但人数众多、意见分散的群体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加之代表人权利受限(如无权单独处分实体权利),且缺乏对其行为的有效监督,易引发参与者对代表人的不信任。例如,部分业主担心代表人滥用权利或与对方达成不利和解。并且开发商与个别业主通常会签订保密协议+支付高昂的和解费用,从而击垮包括律师在内的整个维权群体。

4. 司法制度设计与执行障碍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存在程序缺陷,例如“选择加入”机制要求当事人主动登记,导致参与率低;而法院为避免群体性事件风险,常将案件拆分为单独诉讼,削弱了群体诉讼的效率优势。此外,判决效力扩张机制未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可能引发后续争议。

5. 社会文化与法律意识不足

部分群体更依赖行政干预而非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例如通过信访施压政府而非诉诸法律。同时,公众对群体诉讼的认知不足,缺乏对集体行动价值的认同。

解决路径的探索

  1. 制度优化:引入“选择退出”机制与示范诉讼
  • “选择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经验,将默认参与改为默认覆盖,除非当事人明确退出,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可覆盖85%的潜在参与者,远高于“选择加入”的15%)。
  • 示范诉讼制度:由法院选定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其判决结果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照,减少重复诉讼成本。例如,德国通过职权型示范诉讼集中解决批量纠纷。
  • 但是,示范诉讼会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比如一个300户小区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开发商一旦败诉,需要向全体业主支付3000万元的违约金。法院选择了2件作为示范案例,开发商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阻碍业主胜诉。
  1. 激励机制设计:费用分摊与胜诉奖励
  • 允许诉讼费用按比例由全体受益人分担,或对示范案件参与者提供费用补贴,平衡“搭便车”现象。
  • 探索律师风险代理制度,将律师报酬与诉讼结果挂钩,激励法律专业人士推动集体行动。
  1. 强化代表人制度与程序保障
  • 明确代表人选任标准(如自愿性、专业性),并通过法院审查确保其公正性。
  • 赋予代表人适度的实体处分权,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如定期报告义务),防止权利滥用。
  1. 司法政策调整与配套措施
  • 法院应减少对群体诉讼的拆分处理,推动案件集中审理,提升司法效率。
  • 建立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降低弱势群体参与门槛。
  •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对群体诉讼功能(如公共政策形成)的认知。
  1. 技术赋能与社会协作
  • 利用数字技术推广远程立案、在线审理,降低诉讼成本(如偏远地区通过巡回审判车实现“家门口诉讼”)。
  • 鼓励社会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环保团体)参与诉讼支持,弥补个体力量不足。

案例启示

  • 业主群体诉讼的成功经验:某小区业主因房产证问题多次集体诉讼失败,最终通过分摊诉讼费并借助政府沟通协调胜诉。
  • 国际经验:澳大利亚18.5万名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追回银行不合理收费,凸显集体行动对抗组织侵权的有效性。

结论

群体诉讼的观望困境本质是制度缺陷与个体理性博弈的叠加结果。破解这一难题需从法律程序优化、激励机制重构、社会协作强化等多维度入手,推动群体诉讼从“被动观望”转向“主动参与”,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未来可重点关注示范诉讼的推广及“选择退出”机制的试点,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群体纠纷解决体系。

本文原文来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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