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税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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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漏税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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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66law.cn/laws/241081.aspx
偷税和漏税是税收领域常见的两种违法行为,它们在行为特征、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偷税和漏税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偷税
行为特征
偷税主体
偷税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
具体表现形式
司法实践中偷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有:
- 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
- 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 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 假借发票、偷漏税款
- 销毁、隐匿账簿
- 多列支出,少列收入
- 虚假纳税申报
- 骗取减免税
法律责任
- 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且占同期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 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占同期应纳税额的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 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占同期应缴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扣缴义务人不缴、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且占同期应缴税额的10%以上30%以下的,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扣缴义务人不缴、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占同期应缴税款30%以上的,除追缴税款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要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对纳税单位判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漏税
漏税是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因无意识行为而发生的漏缴行为,与偷税相比有以下特点:
无意识性
漏税是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因无意识行为而发生的漏缴行为,不像偷税那样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法律责任较轻
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责任
税务机关由于纳税宣传不力,或工作疏漏,税法太繁杂等原因,使得纳税人在纳税时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不应把责任完全推卸在纳税人身上。因此,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没有单列漏税条款的法律责任,不过,应要求纳税人限期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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