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症状、诊断与治疗全解析
妊娠合并肺结核:症状、诊断与治疗全解析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生育年龄妇女常见的呼吸系统慢性传染病,发生率为5%~7%。虽然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妊娠影响不大,但活动性肺结核,尤其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患者,易发生流产和早产,且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甚至导致产妇死亡。本文将从病因、症状、诊断、治疗、护理等多个方面,全面介绍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相关知识。
病因
妊娠合并肺结核主要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在孕产期,由于自主神经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胆固醇增高;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等,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妊娠期和产褥期合并肺结核同时伴有肺外结核。
症状/并发症
在妊娠期,遇有低热、盗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听到湿啰音等临床表现时,应想到肺结核的可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与分娩均能促使结核病情恶化,特别是重度而又未经抗结核治疗,且又无产前检查的孕妇,妊娠和分娩将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一旦怀孕,则有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从肺结核对妊娠的影响来看,特别是重症患者由于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则死胎或早产的发生率增加。
检查
- 痰抗酸杆菌涂片
- 结核菌素试验
- X线检查,慎做
诊断与治疗
若孕妇有低热、消瘦、乏力、盗汗等症状时,应重视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结核的可能。痰检抗酸杆菌以明确诊断。
对疑诊者先以1/10万稀释液皮试,如阴性,再用1/万稀释液皮试,如仍为阴性,则结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强阳性反应,则有辅助诊断价值。
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结核菌,或收集24小时痰浓缩检菌。必要时进行痰结核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正常妊娠血沉可高达60mm/h,因此,血沉对孕期结核病的诊断意义不大。
治疗方案
- 加强产前保健
- 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者应在孕6~8周内行人工流产术,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 药物治疗
- 孕期结核病的第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NH)、乙胺丁醇,如再加用维生素B6则可防止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
- 第二线药物则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为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后使用则更安全
- 用药的疗程为病情基本控制后,再继续应用1~1.5年
- 对伴有高热、毒性症状明显的患者,可用对氨水杨酸加于5%葡萄糖液中,每日静脉滴注,持续1~2个月。待病情好转后,再选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
产科处理
- 孕期处理:抗结核治疗和孕期保健同时进行
- 分娩期的处理:注意热能的供应和休息,防止宫缩乏力。第二产程适时助产。如需剖宫产者,行硬膜外麻醉为妥。产后注意出血感染
- 产褥期的处理:对于活动性肺结核产妇,必须延长休息和继续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并积极防治产褥期感染
母亲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就会对婴儿构成威胁。尽管肺结核母婴传播的发生率低于5%,若肺结核孕妇分娩时痰检结核杆菌为阴性,则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但不必治疗。尽可能不使母婴隔离,母乳喂养的婴儿应继续母乳喂养,每次喂奶前要带上口罩。哺乳妇女应继续服抗结核药。如母亲分娩时痰检为阳性,且婴儿情况良好,则应给婴儿3个月的预防性化疗,而不接种卡介苗。3个月后结核菌素试验如为阴性,可停用异烟肼,接种卡介苗;如为阳性,再化疗3个月。如结核菌素试验结果转为阴性,可给婴儿接种卡介苗。若婴儿有结核中毒症状,表现低热、吃奶少、咳嗽、消瘦等症状时,应给予全程抗结核治疗,以预防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生。
必须注意的是,如遇有产后原因不明的发热,不能以宫内感染解释时,则应考虑是否有肺结核病灶的扩散。
护理
如果孕妇患者妊娠合并肺结核的话,一定要注意做好产前的保健。如果是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怀孕6到8周的时候就应该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等到病情稳定后再怀孕。
在用药方面,孕期结核病的第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NH)、乙胺丁醇,用维生素B6可防止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第二线药物则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为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后使用则更安全。病情基本控制后,应该再继续用药1~1.5年。如果是伴有高热、毒性症状明显的患者,可用对氨水杨酸加于5%葡萄糖液中,每日静脉滴注,持续1到2个月。等到病情好转后,再选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
分娩时期的话要注意热能的供应和休息,防止宫缩乏力。如需剖宫产者,行硬膜外麻醉为妥。产后注意出血感染。产褥期产妇要延长休息和继续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防止产褥期感染。
饮食宜忌
- 多吃高蛋白食物
- 多吃高维生素食物
- 食用含钙和铁高的食物
- 忌食油炸、油腻食物
- 忌食辛辣、生痰上火食物
预防
- 加强卫生宣教
- 做好卡介苗的接种工作
- 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
- 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1~2年后再考虑妊娠
- 既往有肺结核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处理
- 加强产前检查
- 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
注意事项
- 妊娠合并肺结核孕妇需保证摄取足够多的热量,食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如动物肉类、奶、蛋、新鲜蔬菜、水果等,防止病情恶化
- 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反应,要及时治疗,以免影响营养摄入
- 适当的休息可以减少呼吸运动,有利于肺部病灶的愈合,当然,新鲜空气和充足的阳光也是不可少的
- 孕妇要尽量避免放射线检查
- 怀孕期间一般不考虑手术治疗肺结核,若必须手术,应选在怀孕前半期
- 患有结核病的孕妇应尽量避免过多消耗体力,以防止病情加重